【基层人大论坛】创新人大信访工作 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9:18


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关注民生、热点、难题的一个窗口。只有解决好信访问题,畅通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找准定位,努力在信访接待上求突破。


接待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是解决好信访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在信访接待上要做到“五个一”。


对上访人的情况一清二楚。人民有什么困难、有什么诉求,向人大反映,理所当然;人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义不容辞。所以,接访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一位上访者,让其有话愿意讲。凡是上门来的群众,接访人员都要热心接待、细心听取、专心纪录、耐心疏导、诚心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材料,使办理单位清楚明了。


来信来访一律接收。人大信访是人大取信于民的重要途径,也是人大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如果人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了、办理了、答复了,群众自然就信任人大;如果人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冷漠、不关心或者根本不接收、不办理,人大就会失信于群众,群众便不愿再到人大上访。所以,人大信访工作要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办,让群众相信人大、依靠人大。


重要信访案件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跟踪督办。对于重大信访案件要定专人、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力求把案件定到人头,落到实处,确保案结事了。


每个上访件一律限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办到什么程度、办到哪个环节、谁具体负责办、什么时候能办好,都要及时向上访群众反馈,一个环节也不能少,一件小事也不能马虎,一个小案也不能漏掉。


对重点信访案件一年一检查。对于信访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如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工维权、干部执法不公等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信访案件力争一年一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回头看”中更好的完善工作。


明确责任,努力在信访办理中求创新。


人大信访工作不同于党政部门的信访工作,涉诉涉法案件多,重访重诉案件多,正是这种独有的特点,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创新人大信访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一是设立人大代表活动室。每天要有人大代表轮流值班,及时把来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给党委、政府。建立信访月汇报制度,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月听取一次信访工作专题汇报,对重大信访件或疑难信访件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得到及时转办,及时督办,及时回复。二是实行信访法律咨询制度。聘请公、检、法、司等方面有丰富经验的法律专家作咨询员,弥补人大信访工作中法律专业性的不足,使信访工作从单纯的接待来访深化为法律工作者与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共同接待的信访运作模式,纠正上访人员只信“访”不信“法”的做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创新措施,努力在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上下工夫。


到人大来上访的问题多数比较复杂,有些一时还难以解决。在接待来信来访时,要分清楚群众的合理诉求和无理要求,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努力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渠道和办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和方法来解决信访问题。一要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此,人大信访工作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充分调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矛盾调处力量,把信访工作做细、做实。二要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环境资源保护、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三要跟踪督办,着力化解信访难题。对转“一府两院”办理的信访件,人大信访部门要主动过问、跟踪督查,以卓有成效的办理效果取信于民。(作者单位: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