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人大论坛】要在代表建议督办上实现新突破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9:39
为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的办理实效,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在做好及时交办、依法督办等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紧盯民生问题,以重点建议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依法强化措施,使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立足民生问题的解决,精选重点建议
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归类分析时,要立足于本地实际,体现当地特色,突出人大工作重心,既关注重点工程,又关注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将基层最盼望、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人大监督工作相结合,从中精选出一部分议案和意见建议,经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审定后,将其作为当年代表议案和建议的重点,在意见建议交办时专项给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要通过向承办单位发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对重点议案建议进行重点办理。人大常委会要确定组成人员专门督办,党委、政府督查机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通过向具体承办重点建议的单位下发督办单、现场督办等形式,使承办单位按要求将办理情况适时反馈到党委督查部门和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二、创新办理理念,拓展重点建议的办理途径
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虽然人大代表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所代表的群体利益并不尽一致,但他们来源于方方面面、各行各业,与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都有着广泛的联系,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大多数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民意、民心、民智的具体体现,反映的是本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重点议案和意见建议要从解决具体问题向触类旁通转变,不能拘泥于一时一事,更不能局限于一地一事,要通过对类似问题的纵向拓展,横向延伸,达到“通过办理好一件建议,集中解决好一批问题,推进一个方面工作”的目的。避免代表议案建议每次会议提,问题年年在的现象;要从书面报告向当面答复转变,主要承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来,积极争取政策覆盖和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联系,整合相关人力和物力资源,共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要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把代表所提的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思路、好主意落实好,使人民群众最期盼、最关心的利益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人大代表的重点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力督促,加快办理重点建议的进程
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加大代表重点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年初确定监督工作要点时,要将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纳入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议题,通过落实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开展专项调查、听取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走访代表等多种形式,加强议案建议的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要在人大常委会例会上,依法听取和审议对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及时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转交给政府,对办理不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下次例会上对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再次审议,直到常委会会议对整改报告通过为止。地方政府督查室也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握督查重点,保证代表议案建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
民生问题解决要注重现场办理和跟踪督办。现场办理既有利于提高代表在选民群众中的威望,激励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也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形象,密切干群关系,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和明显示范性。重点议案和意见建议,特别是民生问题,通过现场办理又能够有效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一府两院”解决民生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履行职责,而是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必要工作,要向人大报告、对人大负责。这将促使“一府两院”更加重视民生工作,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解决民生问题。人大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人大要强力跟踪督办,要通过对该项工作进行再次审议或者多次审议,做到“紧盯不放、跟踪落实”,直到问题解决、代表满意为止。每年督促政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些事关当地长远发展的实际问题,通过年复一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促进重大民生问题的最终解决。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回访群众,让人民群众来评判工作的成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办理重点建议的氛围
要借助媒体力量,营造办理代表重点议案建议的氛围。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通过政府网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当年重点建议的内容、提建议代表及承办单位等信息,使重点议案办理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提出建议的代表到相关部门督办、重点检查建议办理的情况,对政府办理代表建议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宣传报道,给代表一个答复,给群众一个交待。(作者系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