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时评】代表建言要跳出本部门利益格局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9:43
在一次代表经验交流会上,一位省人大代表说:“以前我们在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建议主要注重本地区、本部门,今后应该在如何围绕大局、立足更高层次建言献策上进行努力。”与其说这是一种总结反思,不如说是一种清醒的认识。
笔者不禁为这种清醒的认识叫好!
诚然,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其权力由人民授予。人大代表就本地区、本部门利益提出意见建议无可厚非,值得尊重。
人代会本来就是一个各种利益群体博弈的场所。但博弈的能力却不平衡,各部门、各阶层、各行业代表产生的比例不合理,缺少相对公平的话语权,政治资源分配不平衡。例如,全国农村人口有9亿,由于多年来同票不同权,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所占比例微乎其微。占流动人口总规模近六分之一的农民工,直到2008年才出现了3位全国人大代表。由此可见,一部分群体在人代会上没有代言人可以发声。如果各位代表只从本群体、本部门、本地方的角度来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未免过于狭隘。
尽管依照新修改的选举法,今年即将开始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将首次实行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同票同权”将在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中得以实现,但一些专家对此持谨慎乐观态度。事实上,要真正实现代表结构的合理、公平,尚受诸多因素制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千帆认为:“目前的城乡1︰1直选只是解决了最基层的同票同权,对于间接选举的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结构,不会有明显的直接影响。城乡同比例选举固然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这样进入全国人大的代表对于那些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省是有利的,但是并不能保证这些省的代表就一定能够很好地代表农民的整体利益。”
因此,代表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不仅要把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意见建议带到人代会去,而且要跳出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看问题、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尽管我国实行的是人大代表兼职制度,人大代表不像西方国家的专职议员一样有着特殊的政治素养,但当选的人大代表也必须肩负起打捞沉默声音的义务和责任,通过调研了解,深入基层群众,及时把一些弱势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通过有序的渠道,反映到议事殿堂,引起国家机关的重视和关注,以弥补其他行业代表政治资源的不足,使不同利益博弈更趋公正、公平,使社会管理更趋和谐、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