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09:47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确行使乡镇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转型跨越、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乡镇人大行使法定职权的基本形式。《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条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每次会议不得少于两天时间,会议议程特别单一的例外。”如何开好乡镇人大会议,必须把握三点:


第一,要精心筹备。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乡镇人大会议的筹备工作,应从八个方面着手:①研究大会召开的日期;②拟订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③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和列席大会的人员;④印发会议通知;⑤审查代表资格;⑥通知乡镇政府准备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⑦起草会议各类材料;⑧做好其他会务工作。


第二,按程序进行。乡镇人大会议讨论的事项虽然不多,但程序性很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有条不紊地进行。①举行大会预备会议。听取本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②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表决本次大会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决定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表决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及处理办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③举行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开幕式;听取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乡镇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④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各组组长汇报审议政府、财政两个报告和酝酿提名候选人的情况,听取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政府报告和有关决议草案、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和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确定大会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⑤举行第二次全体代表会议。表决政府报告和有关决议草案;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选举事项;领导讲话;闭幕式。


第三,行使好职权。在乡镇人大会议期间,必须尊重和组织代表依法行使各项权力。①审议权。即对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报告进行讨论、研究,并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要围绕审议议题,积极参加讨论,畅所欲言,讲真话、讲实话,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中去。②选举权。选举是一种授权行为。乡镇人大选举产生人大主席、乡镇长和副乡镇长,首先要了解各个职务的名额比例;其次根据法定程序,严肃认真地提出候选人;然后以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极为慎重地行使选举权。③表决权。表决是经过审议以后对列入人大会议议程的议案和报告,通过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表达态度、作出决定的活动。行使表决权,要既能充分反映本选区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又能胸怀大局,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代表应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大会的规定参加表决。代表在投票时,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④询问权。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和需要了解的情况,可以向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询问。询问一般的问题,口头提出即可;询问比较重大的问题,需要书面提出。代表提出询问后,被询问的机关和单位应派负责人在会议期间予以说明或作出回答。⑤质询权。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对乡镇政府工作严重不满意,或者发现其有失职行为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依法提出质询。质询案必须由代表10人以上联名并书面提出,同时写明质询的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⑥提出议案和建议权。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乡镇人大会议提出属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代表个人或者代表联名可以向乡镇人大会议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大会主席团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


二、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根据近年来的实践,乡镇人大要着重搞好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三项活动,并在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围绕中心,确定选题。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结合本乡镇实际,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来信来访反映突出的问题、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确定活动选题。


(二)根据选题,制定方案。选题一经确定之后,必须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用于指导活动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方案大体包括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时间和参加人员、主要内容、范围和方式及基本要求,应尽量做到具体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三)认真组织,抓紧实施。实施过程可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在活动前对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就开展某项活动作一安排,以吃透精神,领会意图,明确任务,熟悉与活动相关的工作。第二步,由人大主席带队,深入实际,采取一看二问三听的方法,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详细掌握第一手材料。第三步,召集参加活动的代表进行座谈讨论,既肯定成绩,又揭摆问题、分析原因,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整理加工,形成一份有价值的报告,汇报乡镇党委同意后,转交乡镇政府研究处理。


(四)加强督办,跟踪问效。对代表在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乡镇政府是否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真正落到实处,乡镇人大主席要履其职、尽其责,亲自过问,跟踪督办。如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有必要组织代表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乡镇政府进一步完善措施,靠实责任,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对代表小组的指导


积极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搞好指导和服务,是乡镇人大主席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代表行权履职,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此,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建立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需要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活动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代表学习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和代表履职交流制度。此外,还要建立代表考勤簿,代表花名册、代表参加学习和开展活动记录册,代表接待选民登记卡、代表建议登记卡、代表履职登记卡等六本台账。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实现代表小组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三)积极提供服务和保障。在信息服务上,必须经常为人大代表寄送学习资料,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坚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不断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在阵地保障上,要利用所建村部,帮助代表小组建立起“人大代表之家”,使其成为服务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的一个载体,倾听人民群众心声的一个窗口,开展代表活动的一个平台。


(四)密切联系人大代表。要建立人大主席与新一届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同本级和本行政区域内上级人大代表的联系。要认真做好经常性联系工作,采取电话沟通、登门走访等方式,主动了解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人大代表解决执行代表职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作者系庄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