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人大质询亟待破题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0:14


针对“现在的人大监督太和风细雨”,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总工程师胡武伟建议明年的全国两会设立质询议程,至少半天时间。他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的认可。他认为,质询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完全可以在人大的监督工作实践中运用。(据《南方都市报》)


在全国人大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两次“质询”案例。1980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70多名北京团代表就宝钢工程向冶金部提出质询案,时任冶金部部长唐克为此亲自到场答复,此案被誉为“共和国质询第一案”;2000年,辽宁代表团代表就烟台“11·24”特大海难事故对交通部提出质询,时任交通部部长黄镇东亦到会场应对。但有专家指出,这两起案例并未被大会列入议程,仅是“询问”而非“质询”。


相对于全国人代会上“质询”的空白,地方人大的质询偶有出现,广东、湖南、河南、江苏等省曾出现过被媒体“热炒”的质询案。有统计表明,每年见诸报端的质询案在10件左右。但质询仍然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况,有专家估计,最近30年,80%以上的各级人大常委会从未进行过质询。事实上,这种估计也过于乐观。


质询作为人大的一种重要监督形式长期“被搁置”,症结在于质询作为一种“刚性”手段,一旦运用势必伤及“一府两院”的颜面,在传统文化及“怕影响关系”、“怕得罪人”、“多栽花少栽刺”等落后监督观念的支撑下,质询权自然难以“步入正轨”。从现实情况来看,在一些地方人代会上,即使有代表提出质询案,也常常会被组织者通过协调处理,将代表质询变通为“询问”、“约见”等柔性监督方式,使质询搁浅,得不到有效启动。


胡武伟、李江等全国人大代表针对审议报告时的“一团和气”的积弊,建议增加“质询”议程,无疑值得称道。人代会不是人大代表的“政治秀”,更不是公众娱乐的“春晚”,而是民意汇聚、共商国是的“盛宴”。“学习报告”、“汇报工作”、“歌功颂德”无疑是对人代会的亵渎,观点的碰撞、思想的交锋、利益的博弈,才是民主政治制度的真正内涵。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将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如今,专题询问已经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风生水起、方兴未艾。如何在专题询问未果的情况下,进一步启动质询等更为刚性的监督手段予以追问,这是人大必然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鉴于全国人大的政治影响力,率先由全国人大破题,激活这一权力,然后通过其示范引领效应,“自上而下”有序推进,走向常态,这是现实语境下的民主期待,也是进一步激活代表履职热情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