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人大监督“三论”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0:19


如何构筑与快速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相适应的新型人大监督格局,是目前人大工作求实求新求变的监督实践中应该予以深层次关注的问题。具体来说,可从“三论”中寻求突破,有所作为。


一论敢于监督。“敢于”,是监督法规定的监督主体应持的主观立场和政治情愫,是人大职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内在推力。这种带有十足底气的“敢”,至少基于两点:一是法律授权。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人大职责所系,在监督方式、内容、对象等方面都有明晰的法律规定,权力法定为人大的监督提供了强力支撑。二是多元的利益诉求。无论是被监督一方需要人大的支持和服务,还是承载人大使命的民生议题,都需要人大拓宽领域,倾情关注,勇于担责,敢于亮剑。不能回避矛盾,绕着问题走,甘当和事佬。应求真务实,讲真话,动真格。敢于清除人大监督的禁区盲区,敢于向背离监督法精神的做法说“不”。只要有需要,就能够做到随时拿起监督利器,理直气壮地使监督行为富有刚性,真正依靠有为敢为来维护人大权威,取信于民。


二论善于监督。人大监督与被监督对象的关系从来不是对立的,目标是严格一致的。所以,人大给自身的定位不是旁观者的指手画脚,也不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指责找茬,更多的是寓监督于支持与服务之中,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而理应切实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立足监督查找问题发现不足,换位思考给出建议以利改进,在解题与破题之间与被监督对象形成共鸣,寻求良性互动,从而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三论勤于监督。做好人大监督就要克服“懒政”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勤于问政,尽力履职。一是勤于学习,提升自身素质。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益健全,法律法规常变常新,人大工作者就要融入学习型社会的大环境,带头学法,熟练运用,真懂真会,才能真正担负起人民赋予的监督使命。二是勤于精选议题,选准切入点。人大监督涉及面广,内容纷繁复杂,尤其是对民情民意的体察、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捕捉、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等,都需要扑下身子,专注思考,见诸行动。三是勤于跟踪问效,注重监督效能。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的监督过程才是保证监督不流于形式的必要环节。只有勤于谋划,全力投入,才能保证完整的监督链条不会断裂。四是勤于创新,增强适应能力。监督方式单一,势必影响监督效果。只有在现有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出新出彩,才能激发监督活力。就整体而言,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询及专题调查等都不失为好形式。近年来,各级人大不断尝试,推出了富有新意的务实监督方式,诸如履职场所电子表决系统的推广、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常委会重点发言人制度、代表述职、工作评议及专题询问等等,都使监督水平快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