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为服务和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尽责出力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0:32

    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我省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会议把握发展大势,顺应时代潮流,符合中央要求、甘肃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了省委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气魄,表达了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决心和信心。
  近年来的实践充分表明,县委确定的“抢抓机遇、培育特色、能人带动、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及提出的建设“河西节水农业示范县、文化大县、旅游大县、通道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不仅与全省、全市的战略定位完全吻合,更加顺应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意愿,而且促进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不断解放,动力不断增强,使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当前,山丹县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中央和省、市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为山丹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审时度势,科学谋划,乘势而上,力争早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完成新的目标、实现新的跨越。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将毫不含糊、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县委“十二五”时期的战略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凝聚智慧和力量,自觉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的实现。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习贯彻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全体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职工、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会议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关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上来,切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把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成效体现在做好工作的实践中,在推动“十二五”规划、能人带动战略实施以及小康社会建设等方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落实好“双联”行动,切实帮助群众脱贫致富
  按照省、市、县关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有关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联系乡镇、村社、农户,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详细了解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和所需所盼,在帮助困难群众增收致富上出主意、想办法,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落到实处,切实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同时,认真开展“双联”行动“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鼓励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实际,当好行动实施的宣传者、调查摸底的参与者、扶贫济困的领先者、具体落实的监督者。
  三、服务全县大局,为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尽责出力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的基本方向。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按照县委的总体思路,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建设小康社会尽责出力。一是适时行使重大问题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的特点和优势,通过特定的职能,及时把党的主张变成人大的决议、决定,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监督工作。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着眼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重点从“1369”全面创业工程、农业农村工作、文化旅游大县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入手,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以及视察、检查、调查、评议等人大工作特有的方式实施动态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监督工作切实起到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良好效应。三是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强化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适时组织代表参加活动,拓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渠道,不断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使各级人大代表在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参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做好信访工作。一如既往地认真受理、转交、督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加大信访事项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结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强化人大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作者系山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