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四审报告彰显监督之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1:23


7月25日,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从2010年审计工作报告,到整改报告、跟踪整改报告,再到再整改报告,这已是湖南省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指问题整改情况第四次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据《人民代表报》)


一个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四次上会接受审议,直至“绝大多数问题整改完毕。对极少数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报告原因,省人大常委会将视情况组织专题调查。”这不仅在湖南人大历史上罕见,在全国也比较少见。


“表面看来,这是财政审计问题。但从深层次来看,这其实已经关系到人大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一语揭示了这一持续监督的深刻道理。这些年,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部门的审计工作报告,每年都会发现不少问题,但是,有些问题的整改却是不了了之,“雨过地皮湿”;有的甚至是“屡审屡犯”、“明知故犯”,公众颇有微词。在李江看来,既然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之后提出了整改要求,就应该督促这些部门整改,而且一定要整改到位。如果整改不到位,人大就要继续督促整改,直到整改到位。


监督权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在保障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监督实践中却出现了认识偏差,以所谓“大局观念为重”而淡漠了监督的操守,以所谓“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而迷失了监督的方向,以所谓“体制不顺”的理由而逃避了监督的责任。因此,表面上看,一些地方的监督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但实质上却没有一点效果、没有解决半点问题。监督权在一些地方成为了“墙上的老虎——中看不中用”。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监督,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一是充分体现了监督的价值。追求实效是监督工作的最终价值取向,如果没有实效,再完美的表现、再创新的形式都是“花拳绣腿”、“空中楼阁”。二是充分体现了监督的精神。因方方面面的客观原因,监督的事项有时需要一个时期、一个过程才能得到整改落实,对此,人大监督既需要理解,更需要有一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耐心和毅力。四次审议同一报告,可以说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监督精神的深刻把握,对人大监督权力的敬仰和尊重。三是充分体现了监督的权威。“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人大的权威不仅体现在法定职权上,更重要的体现在务实的作为上。只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出以公心、坚持正义,便不负人民的重托、彰显制度的权威。其实,这也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四审审计整改报告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