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提高人大财政监督水平要做到“四严”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2:15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进行的一项法定监督工作。如何在今后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于具体的监督工作中,尤其是替人民掌管好“钱袋子”, 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工作中具体要做到 “四严”。


一、严把收入口径。按照目前我国财政收入的构成结构,考虑到如何做到收入的“全口径”。今后人大常委会审查预算中,重点是要审查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各类收入,政府编制预算收入时是否“全口径”纳入,尤其是在监督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重点审查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同渠道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通过明确财政收入的口径,人大及其常委会才能全部掌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收入的“底子”,做到数字清、收入明,才能真正做到批复的预算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监督才有的放矢。


二是严管预算执行。预算执行贯穿于整个预算年度始终,涉及每个预算管理和执行部门及每一笔预算收支活动,是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政府实现预算目标而实施的组织收入、保证支出方面的收支运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在收入预算的执行方面,重点是要了解收入缴库情况、退库情况和收入的划分、报解情况以及国库现金管理情况;支出预算的执行方面,重点是要掌握预算拨款遵循的原则、资金支付程序、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执行报告制度情况以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通过明晰预算的“全口径”,组织人大预算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财经工委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掌握本辖区内经济发展动态,了解财源建设和各类资金使用进度,对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不仅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政府预算执行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而且能够实现对财政预算“全口径”的有效监督。


三、严查政府债务。政府债务已经影响到全国和各级政府财政管理工作,甚至个别地方因过度举债形成了财政的巨额负担,影响到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行。为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把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决算的“全口径”的主要内容,督促政府采取“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引发的潜在危机,使债务管理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首先要建立健全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政府举债审查批准制度,未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严禁政府以任何形式举债或变相举债;其次,地方性债务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每年要根据债务实际情况编制政府债务预算,同政府预算(草案)一并报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第三,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专题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必要的决议、决定;第四,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财经工作机构的作用,在履行好对举债、债务预算、决算的初步审查监督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好预决算审查批准权,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严格决算审查。政府决算是经人大批准的年度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人大常委会要审查政府决算,重点是严把政府决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了解政府决算是否客观、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是否全面、完整反映地方财政收支的情况,是否在规定的时限编制、上报。同时,通过审查政府和部门决算,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政府“全口径”收入的总规模、来源、构成等情况,了解政府“全口径”年度支出总规模、支出方向、支出的构成及各种重要的支出比例情况,从而,全面准确地掌握财政资金的运作情况和实际成效,对政府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严格、预算管理是否规范做出准确的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府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效地推进政府财经和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要求,除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和本级人大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外,还应当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预算外资金收入和使用情况以及预算结余、结转情况进行重点审查,同时要加强对部门决算的审查,重点审查部门决算在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的情况、执行中追加减少的情况和执行的公平公正合理性等方面的情况,这样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决算内容的审查基本做到“全口径”。实际工作中更要审查用于民生方面的资金安排,使财政决算安排重点向“三农”、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倾斜,向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倾斜;对新增财力支出,重点审查资金是否安排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尽可能使财政资金用于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精神和物质需求上,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成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具体实践。(作者系渭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