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劝辞代表是激活代表履职的有益举措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3:26


大凡人大代表,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即使不发一言、不提一条建议、不参加一次小组活动,也能平稳地任满一届。然而,这种“太平”代表现象在甘肃省临泽县得以打破。近日,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接受3名不作为的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依法终止了代表资格。


如何加强对代表的监督和管理,一直以来是代表工作的薄弱环节。尽管代表法规定,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但是,由于这一规定过于原则,除依法应该终止代表资格的几种情形外,在什么情况下,选民或选举单位可以行使罢免权,不作为者如何终止其代表资格,法律却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解释,缺少可操作性,以致使这一看起来颇有威慑力的权力,在现实生活中却成了玻璃棒槌——中看不中用。


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打破常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敢于创新,将代表日常履职纳入监督之中,以劝辞的方式让不作为者退出代表队伍,打破代表届内“终身制”,既遵循了法律原则,吃透了法律精神,规避了运用罢免监督手段可能引起的争议;又符合客观现实,体现了人文关怀,将刚性罢免权力用劝辞这一温和的手段,实现对代表的有效监督,可以说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事实上,这种退出机制的建立,犹如一柄利剑悬在代表头上,一方面,有利于激励人大代表的角色意识、责任意识,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代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使人大代表自身处在约束和制约之下,有效地激活代表的履职热情;另一方面,可以畅通人大代表的“入口”,把不能履职、不愿履职、不尽心履职的代表及时调整出人大代表队伍,让那些真心为民、有素质、有履职能力也有为民服务愿望的人进得来。


当然,临泽县人大常委会劝辞制度的推行并不是盲目行动,也不是一时热血,而是有一系列的基础工作作为支撑。如全面实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对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和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开展调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同时,把代表履职情况登记与代表述职评议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代表个人述职、选民评议、履职测评、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的程序,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代表有无作为、如何作为、效果怎样,一目了然。这为劝辞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劝辞制度的推行提供了厚重的民意基础,这也正是劝辞制度得以有序推进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