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全面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4:07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乡镇人大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尊重和支持。近年来,甘肃省临泽县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笔者结合开展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践,认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在注重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工作创造性、实效性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在工作上合拍。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人大依法履职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保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乡镇人大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把向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结合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辩证地统一起来,与党委形成一个和谐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才能使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与创新中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努力做到“八个主动”:一是上级的会议精神要主动向党委汇报;二是人大工作的安排打算要主动向党委请示;三是开展工作的成效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四是工作中的建议要主动向党委反映;五是党委作出的决定要主动执行;六是党委的中心工作要主动参与;七是党委安排的任务要主动完成;八是人大的重大活动要请党委领导参加。正确处理人大决定权和党委领导权之间的关系,把党委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努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到推动加快乡镇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上来。


二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在工作上合力。要树立人大工作与政府工作分工不同、目标一致的工作理念,在具体工作中,要始终做到从监督出发,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重大问题不含糊,行政事务不干预。针对乡镇和区域发展的实际,应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围绕农民增收和社会保障发挥作用,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工作,保障宪法和法律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这是地方各级人大的基本职责。乡镇人大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执法检查、工作监督,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三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发挥作用。


三要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在工作上合心。人大代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离开了人大代表,人大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首先,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使代表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但要给代表交任务,还要教方法,要尽量多地组织代表参加各项代表活动,解决好代表发挥作用“敢不敢、会不会、能不能”和“做什么、怎么做、怎么做好”的问题,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代表的议政能力和履职水平。其次,要强化联系代表工作,及时帮助代表解决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宣传表彰,努力营造代表履职的社会氛围和宽松环境,把全体人大代表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切实发挥好代表的作用。


四要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当前,我们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高发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人大代表有着自己独有的优势,这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人大及其代表联系群众紧密、群众基础广泛的特点和优势,敢于担当,尽最大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维稳工作。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把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种了中心工作的“田”,而荒了人大工作的“地”,要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业务工作,在中心工作中增强业务工作成效。(作者系临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