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五点建议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4:34


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乡镇人大工作者,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一要提高认识。认识决定态度,认识决定方向,认识决定成果。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有了基础,有了保障。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一是有利于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三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四是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是有利于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六是有利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因此,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要明确职责。关于乡镇人大主席的职责,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三项:一是联系代表;二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三是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的意见和建议。除此之外,乡镇人大还应该具备以下职责:一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本级人大决议、决定。在这方面,我们不但要模范地遵守法律,还要宣传法律,并要调查法律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推动政府贯彻落实。二是负责筹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事务。三是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并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四是督促本级政府和有关组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五是接待和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主席团和本级人民政府反映群众和代表的意见与要求。六是承担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七是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地的上级人大代表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八是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项和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只有职责清楚、明确,才能在本职岗位上作出出色的成绩。


三要掌握方法。人大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人大工作者就是要按人大工作的规律和内容要求来把握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应做到:一是要抓住重点,重点就是党的中心工作。人大工作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进行。二是要关注热点。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更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机关。了解民意,关注民生,解决民难,是人大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乡镇人大工作要时刻关注民情的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运用人大工作的方法,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把人大工作做透做强。三是夯实基础。首先,要注重代表素质的培养和提高。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培养他们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使他们胸中装着大局,心里想着人民。其次,要活跃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大会的延伸,是联系代表的主要形式,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只有活动,才有活力。各乡镇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要组织好驻本乡镇的县代表活动,在活动中提高素质;在活动中强化意识;在活动中发挥作用。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保障。第四,要注重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善于组织和动员代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四是注重调查研究。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调研题目,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确定调研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调研方法,注重调查要细,研究要深,建议要准,让每一篇调研文章都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利器。五是注重发扬民主。运用民主的方法发扬民主,通过民主决策实现民主,使我们人大的各项活动都成为民主的论坛。


四要把握角色。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安心人大工作,热爱人大工作,熟知并精通人大工作。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说话要说人大的行话,工作要按照人大的工作方法来进行。这些都需要从书本中来,从实践中来。所以,我们要加强学习,自觉实践,从而不断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要学好政治理论,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做到政治问题不迷糊,原则问题不拖沓。要学好人大业务,了解人大工作规律,掌握人大工作方法,熟悉人大工作思路,成为人大工作的佼佼者。要学好法律。法律是人大工作的基石,人大的任何工作都要依法开展,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所以,人大工作者对法律的学习尤为重要,要学得深一点、学得透一点。即使成不了法律方面的专家,也应做个内行。


五要摆正位置。首先要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基本保证,乡镇各项工作都必须以党委为核心,人大工作也不例外,要自觉服从党委领导,维护党委权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意图。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把对党委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其次要处理好与本级政府的关系,从法律上讲,人大与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监督加支持,支持不代替,确保与党的中心工作同步协调,形成合力。处理好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下级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业务指导、工作联系的关系,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好乡镇人大工作。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学习和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作者单位:漳县殪虎桥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