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强化“四种”意识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5:15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去年12月,中央政治局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随后,各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新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人大职权,准确把握自身所处的特殊位置和工作特点,强化“政治意识、职责意识、监督意识、廉洁意识”等四种意识,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一、强化政治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使人大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必须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人大监督与党的监督的关系,使之相辅相成,形成合力。一是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将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和人大信访等工作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委组织和纪检部门的沟通联系。更好地发挥党的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的作用,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工作的实效。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机关广大党员的重要作用。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同级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积极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贡献。


二、强化职责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充分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政权稳固的大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就有职责有义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部署。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是党和人民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在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也明确指出:“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赃枉法行为的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也明确规定适用于各级人大机关。上海市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党组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依法监督的重要内容。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廉政监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和单位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河南等其他部分省、区、市也作出了相关规定。这就要求人大不仅要搞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还必须做好“一府两院”及选举任命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工作。腐败就是以权谋私,本质上是违背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大开展反腐败斗争,监督“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所以,人大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是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高度统一。


三、强化监督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人大作用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从国家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优势,是纪检、监察部门所缺少的,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人大监督的最大优势。一是严把任免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准则。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免权是统一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个别人员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免程序看作是走过场,这是一种不正确的认识,要予以澄清和纠正。二是提高监督实效。人大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特点,人大代表有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运用视察、检查、听取报告、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职务、罢免等法律手段,这些都是人大的优势,这对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实效具有重要作用。三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人大信访是广泛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要窗口,是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益和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腐败问题的重要渠道。要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人大信访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感,要从信访事件的细节中查找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转交相关线索,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强化廉洁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加强自身建设


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人大对外形象的窗口,人大代表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人大工作者在勤政廉政方面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备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关注。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时刻注重做好表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树立廉洁的人大机关和人大工作者形象。一是加强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有些人认为,人大机关是“清水衙门”,工作很辛苦,也很清苦,大部分人也不直接从事经济和财务管理工作,没有腐败可言。人大机关要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教育人大工作者加强学习,时刻牢记自己的政治身份,时时、事事、处处以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从严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管得住小节,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二是落实各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抓好人大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时期,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中央和地方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在人大机关的贯彻落实。人大工作者要带头深入群众,增强廉洁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廉洁的人大工作者形象,努力把人大常委会机关营造成为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机关,切实按照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作者单位:兰州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