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与时俱进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6:2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高扬人民当家作主的旗帜,提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展基层民主的目标任务,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用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正确的行动指南指引人大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由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载体,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和建设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顺利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各项工作。人大常委会要自觉置于同级党委领导之下,通过人大工作,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都要从法定职能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党委决策的贯彻和中心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事前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取得党委原则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报告,听取和贯彻党委的指示,服务党委决定,贯彻党委意图。


二、坚持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才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也是人大的工作大局。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对中国未来发展走向、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工作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的监督,督促政府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发挥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使“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听取审议相关专项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并做好跟踪监督,把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执法中的薄弱环节作为监督重点,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切实加强对资源配置和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推动预算监督和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把人大的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内部监督以及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结合起来。要通过加强监督,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推动资源整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督促公共权力更好地服务发展。


三、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凝聚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拓宽为人民服务的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公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大的责任就是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真正认识规律,把握规律,切实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要经常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特别要注意到群众意见比较多,发展比较滞后,矛盾困难比较集中的地方去,听取民声,掌握民意,了解民怨,关注民生,帮民解困,为民作主,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想方法,作决策,真正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同时,要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精心组织代表履职活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认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让人大工作始终接地气,有民气,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群众的检验。


四、坚持与时俱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特征。


公报指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展基层民主。人大工作肩负着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要强化创新意识,以与时俱进的新精神,科学进步的新思维,灵活多样的新方法,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活力。要紧紧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以科学的思维方式,确定人大工作重点。要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出发,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出发,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健全社会组织机制,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建立社会安定有序的运行机制,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创新人大工作方法,有效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不断改进人大审议,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的方式。在监督工作中,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不断拓宽监督领域,坚持主动性,注重针对性,强调规范性,增强实效性。在任免工作中,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使人事任免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要把握新形势,探索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并督促“一府两院”工作。要在实践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作者系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