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人大怎样为改革作贡献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6:3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号角。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对照改革新目标,落实改革新任务,作出改革新贡献。


从1954年成立至今,60年的人大制度史是一部不断改革的历史。从县级以上人大设立常委会,到乡镇设立人大主席;从当初单一的监督方式,到如今监督法明确规定的七种监督形式;从授予地方人大立法权,到出台立法法;从直接选举的范围从乡镇人大代表扩大到县级人大代表,等等。正是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循序渐进,点滴积累,人大制度之树才日渐枝繁叶茂,生机蓬勃。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改革是完善人大制度的关键一招,也是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


为改革作贡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推动“一府两院”改革。作为地方权力机关,不能做改革的“旁观者”、“清谈家”,要以积极的姿态响应改革,支持改革,以自身的作用参与改革、助推改革。围绕改革中全局性、长远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选准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的改革内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形式,支持和督促化解改革中的问题和困难,纠错防偏,加油鼓劲,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注重把改革意识强、改革魄力大、改革口碑好、改革成效优的干部选举任命到国家机关的领导岗位。组织和动员人大代表投身改革、率先改革、引领改革,勇立时代潮头,在改革中建功立业。


为改革作贡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力抓好人大制度的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人大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是: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等。要围绕这些任务,把坚持根本制度和创新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把中央就人大制度改革提出的总任务、原则要求在本地做出经验、做出特色,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更好地发挥人大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