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6:43

临夏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121”奋斗目标,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努力做到“三个坚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始终与党委同向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努力在决定、决议中体现党委的决策意图,善于实现党委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切实发挥人大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人大党组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实施,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中起核心领导作用,人大党组要坚决服从于党委,对党委负责。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和报告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事先向党委请示,按照党委要求开展工作,如对财政计划等重大事项、重点内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形成共识,做到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自始至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四是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致性,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政策,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运行。接受党的领导不是慑服于党,而是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而自觉地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从人民群众的整体意志和利益出发,推进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使党的主张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下得到真正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始终与政府改革同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程序行使监督权。一是要注重执法检查监督实效。人大常委会每年要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法规,重点开展执法监督,以点带面,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要注重重大问题监督实效。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紧紧抓住“三农”问题、城市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公路交通、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撤迁补偿以及案件执行难、赔偿难、错案不纠、司法不公等带有全局性、普遍性、根本性、长远性和倾向性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督促“一府两院”及时改进提高。三是要注重人事监督实效。人大要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法律考试、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要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依靠改革促发展、调结构、强监督、改作风的思想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抓住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职责。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加强人大监督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人大常委会的一切决定决议都要依照法定程序,经集体讨论,通过会议表决得到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赞成才能通过。人大代表既是国家主人,也是人民公仆;既是监督主体,又是监督对象,由选民或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理应接受人民的监督。一是要抓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积极支持,切实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完善扩大代表参加活动等工作机制,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三是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在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突出学习重点,深刻理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理论创新,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参加视察、调查、评议、检查等活动。要坚持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都结合会议议题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直接听取代表的意见,安排省、州、市人大代表轮流参加视察、调查、评议、检查等活动,让代表更多地了解、参与、监督常委会的工作。五是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引导代表提好议案建议的同时,常委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议案和建议,认真筛选,重点跟踪督办,确保办理质量。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采取多种监督方式,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向“一府两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吃水难、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的“五难”问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作者系甘肃省临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