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论坛】力求准深精实 提高审议质量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6:46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最常用、最基本的重要形式。常委会审议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水平。如何提高审议质量,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努力探索的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需要。高台县十七届人大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到精心选题求“准”,调研视察求“深”,审议报告求“精”,跟踪督办求“实”,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精心选题求准。选好议题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前提。在审议议题的选择上,我们本着“抓大事、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把改革发展稳定的焦点,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纳入审议议题,务求确定的议题贴近中心、贴近民生、贴近实际,服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所需。一是围绕中心选议题,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使人大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目标同向、工作合拍,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突出重心选议题,强化工作监督,把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城市管理列入审议议题。加强法律监督,将“六五”普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院执行难、预防职务犯罪、法律援助等工作列为审议议题,促进公正司法、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三是围绕民生选议题,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医疗卫生、就业再就业、教育工作、食品安全等问题列为审议议题,力求通过人大监督,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同时,注重改进议题征集方式,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代表QQ工作群、与“一府两院”沟通等方式收集素材,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召开主任会议认真研究,科学精选,常委会会议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使议题的选定过程成为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力求确定的议题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
  调研视察求深。调研是谋事之基成事之本,深入调研视察则是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重要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抓好调研视察的前期准备、活动组织和报告撰写三个环节。一是精心谋划活动。针对审议议题涉及的内容,制定周密详细的方案,明确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方法步骤和调研对象。在参与人员的选择上,注重安排熟悉情况的代表和相关专家,便于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增强调研视察的深度。二是综合应用多种方法。调研视察时,灵活应用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既看点上的,又看面上的,既看示范点,又看后进点。调研视察后开好座谈会,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广开言路,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问计于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三是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在充分掌握实情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事实充分、观点鲜明、分析深刻、指导性强的调研报告,及时征求被调研对象的意见。召开主任会议反复讨论、修改完善,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客观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为提升审议质量打好基础。
  审议报告求精。审议报告是决定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核心。为了提高会议审议效果,我们从抓好会前准备、会中审议、规范程序等方面做了改进和完善。一是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抓好会前的学习环节,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议一事、学一法”,对审议中涉及的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深入学习掌握,进而提升审议质量。提前发放会议材料,增进对相关工作和材料的了解,便于审议时抓住重点,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二是精心组织会中审议。审议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相关委室负责人、熟悉审议内容所涉及业务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作中心发言和重点发言,形成发言提纲作为整理审议意见的基础。在“中心发言人”的带动和引导下,其他与会人员就自己最为关心关注、急需解决的问题建言献策,力求真实反映基层情况和群众呼声,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审议发言做到紧扣议题讲真话,旗帜鲜明谈观点,多提促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力戒肯定成绩多,意见建议少,空话套话等问题,确保审议质量。三是规范审议程序。修定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制度,对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出席列席会议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向主任请假制度,并对每次常委会会议参会情况进行通报,促进了常委会审议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办公室做好会议期间的服务,认真记录审议发言,为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做好准备。
  跟踪督办求实。跟踪督办审议意见是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也是人大常委会审议成果的重要体现。为了避免“审一审、议一议、图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我们着力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实效。一是健全完善督办制度。从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办理后督查、办理结果公示等方面建立了配套的制度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督办。审议意见交办“一府两院”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时跟进、跟踪督办。通过定期督查、现场督办、听取汇报、组织代表实地察看等方式,及时掌握审议意见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利用人大网站、《督查信息》等媒体公布办理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三是开展持续跟踪监督。收到“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进行审议,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过半数以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责成相关部门重新整改办理,直到满意为止。对事关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议意见进行跨年度持续跟踪监督,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必要时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切实维护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严肃性。(作者系高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