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代表说“不”是对职责的坚守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7:00

    2013年,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60件。从代表对办理答复已反馈的857件来看,表示满意的572件,占66.8%;基本满意的272件,占31.7%;不满意的13件,占1.5%。(2013年11月6日《南方周末》)

  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5%,固然可喜可贺,但笔者更为1.5%的不满意点赞叫好。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意见建议办理也不例外,有满意,就有不满意。满意也好,不满意也罢,都正常不过。可是,近年来,在代表建议办理上有一种不正常的倾向:各地都在追求100%的办理满意率。尽管出发点是好的,力求代表满意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但却与客观事实不相符,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相矛盾。

  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达到了100%。然而,在这100%的背后,却是一些代表的无奈和无语。有的形式上满意了,实质上不满意;有的表面上满意了,内心却不满意;有的当面满意了,背后却不满意。原因何在?一方面,是办理理念出了差错。一些地方为了追求高满意率,承办单位不是从主观上想办法、出主意、定措施,而是另辟渠道,通过拉关系、托人情、套近乎,使代表“被满意”;另一方面,是代表“怕”字当头,怕影响关系,怕得罪人,怕不利于工作开展,即使建议办理不到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稀泥”,在承办单位的温情攻势下,糊里糊涂地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在清一色建议办理满意率100%的现实状况下,广东省人大代表1.5%的不满意率也许显得另类和特别。但正是这1.5%恰恰说明,广东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较真和务实,彰显出代表履职为民的勇气和担当。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是对责任的清醒认知、是对职责的坚守。其实,敢于说“不”是一种力量,许多建议办理正是在这最后一刻“不满意”的坚守里,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才能另辟蹊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才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每一项建议都凝聚了代表的心血和汗水、寄托着选民的期盼和厚望。因此,在对办理满意度的反馈上,代表必须慎重对待、理性认识,既不能囿于人情、社会因素等,对办理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建议办理说满意;也不能出于私心,对未达到自己目的的建议办理说“不”。只有真实地、公正地表达自己对建议办理的态度和观点,才是对人民负责的表现,才有利于推进所提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