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如何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7:22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全面开展,作为地方权力机关的基层人大,如何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深入思考和躬身践行的一个重要问题。“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作为:

  一、在人大各项监督工作中体现“为民”

  “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体现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要围绕“为民”确定监督重点。在制定工作要点时,要围绕微小企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二胎生育指标审批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确定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主题。通过开展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或作出决议、决定,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解决群众所急、所盼的问题,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要搞好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的“双联系”活动。基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可能都长期蹲在基层,即使开展检查、调研和视察活动,接触到的群众也是有限的,听到的意见和呼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要代表广大群众的意愿,反映群众的呼声,就要开展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的“双联系”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身处基层,接触群众最多、最广、最直接,听取的意见原汁原味的优势,了解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为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提供依据。

  三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要针对当前征地拆迁、城乡低保、物业管理、医患纠纷、农民工工资、不服司法裁定等信访案件集中的实际,不断创新人大信访工作方法,加大协调督办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不能只停留在转办交办和简单答复上,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近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发文,各级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案件,引导群众对此类问题走司法渠道。因此,人大信访工作也要转变工作重心和方式方法,通过办理信访案件,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

  四要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省开展的双联行动,是基层人大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密切干群关系的一个很好平台。基层人大要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继续帮助联系村社,加快水、电、路及学校、农家书屋、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指导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举办科技培训班,提高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为他们寻找致富门路,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信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通过这些实际行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二、在狠抓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落实中体现“务实”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能否落实,是衡量人大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人大工作要做到“务实”,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一要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要畅所欲言,踊跃发言,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说实话、道实情。坚持有针对性的主题发言制度,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栽花”,更要“挑刺”,真正把问题找出来,把要求提出来,提升审议质量。要探索建立议题外发言制度,留出一定时间,供组成人员就会议议题外的其他问题进行发言,使组成人员能够及时反映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要加大督办力度。要注意防止以文件答复文件、以审议前的工作措施和成绩答复审议后的整改落实结果,使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走过场。要健全完善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督查办法,采取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措施,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而且要件件有着落,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维护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的严肃性。

  三要组织进行跟踪督办。对那些办理难度大、时限长、涉及部门多或办理后代表和组成人员、基层群众意见大,满意度测评不过关的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坚持进行跟踪督办,“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要重新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进行二次答复,直到问题落实为止,防止办理工作成为“半拉子”工程。要建立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隔年复查制度,对答复时因不能及时办理需在下年度落实的事项,在第二年进行复查,督促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说了白说”的现象。

  四要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人大要加大对政府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因此,基层人大要着眼于监督落实人代会和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断探索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听取和审议财政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报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等措施,逐步细化和严格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分配科学、用度合法,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在人大日常工作中体现“清廉”

  清廉是党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从政者的最高行为准则。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带头体现“清廉”的政治本色。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人大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克服人大是清水衙门,自己不直接管人、管钱、管物,没有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就不会腐败的麻痹思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清廉”针对的不只是腐败,不只是金钱和物质上的行贿受贿,还包括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也包括经不住“美色”诱惑等道德问题。因此,一定要提高对“清廉”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廉政规定,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筑牢保证党员干部“清廉”的“防火墙”。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在“清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管好自己的手、嘴、腿,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不去,把“清廉”落实在具体行动上。

  三要认真遵守组织纪律。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自觉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怕惹人、怕影响关系的“老好人”思想,戒除工作推诿扯皮、拖拉推延、马虎应付、迟到早退、串岗溜号、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清廉”的内生动力,树立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形成积极上进、争创一流、争先进位的良好工作氛围。             (作者单位:平凉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