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人大论坛】践行群众路线 更好履职尽责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7:41
群众工作与人大工作紧密相连、密不可分。人大工作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只有始终如一地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刻依靠群众、紧密联系群众,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才能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决定了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从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来说,是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人民性的集中体现和反映,从根本层面上体现着国家的性质。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来说,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这种性质、地位和作用清楚地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执行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其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也在人民;只有紧紧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保持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人民性和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自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决执行群众路线,始终坚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
人大行权履职的本质就是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这是人大行权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观点。人大工作的本质,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决定、监督、任免等各项法律职权的行使,说到底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积极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反映、代表人民意愿,维护、实现人民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党的理论、制度和道路自信,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的领导,更加积极地履行好法定职责,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人大行权履职遵循的方法就是依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植根于群众之中,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体会深切,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了解真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代表,把广大群众和方方面面的意见集中起来,凝聚共识,集思广益,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通过代表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推动贯彻,使各项事业发展获得坚实的群众基础。人大决定、监督议题的选择,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应该建立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基础之上,既是反映民情、通达民意、汇聚民智的过程,也是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勤政为民的实践,从而保证每一项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实施,每一项决议决定的作出,都能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都能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人大行权履职的角色定位就是把群众当主人。人大的权力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说到底来自人民的授权。只有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群众观点,培育群众感情,牢固坚持以群众立场审视人大的地位、性质,我们才会摆正与群众的关系,把握好行权履职的定位,才能认清肩负的职责,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就从党政工作转入人大工作的同志而言,一般情况下,在人大工作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工作的最后一站,这是毋庸讳言的。我们应该正确理解组织要求,切实把握工作角色,积极调整方法,增强使命责任,防止和克服消极懈怠、无所作为、放低党性要求和工作标准的思想行为,更加积极有为、理性平和地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多做一些对党、国家和人民有利的事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依法履职、忠诚履职、积极履职,在人大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
用群众观点与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途径。一、探索创新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的途径。我们将采取两项措施予以加强。第一,采取四种方式,抓好建议督办:一是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必须直接领办代表建议,深入一线基层调研代表建议,办理重点放在落实代表建议及解决实际问题上;二是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直接督办代表建议,像抓联系点一样抓代表建议的办理;三是与新闻媒体合作,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的媒体追踪报道机制;四是对有关重点部门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代表评议机制,并将满意度进行投票测评,结果报党委、政府,并向社会公示。第二,改变由人代会期间集中提出建议为人代会之前提出建议,变事后为事前,使人大代表建议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法检两院报告和人大工作报告中,体现在政府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体现在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安排上,推动各项决策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
二、探索创新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载体,也是党和政府传达声音的实体。如果人大代表1个人影响10个人,再包括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就能影响一大批人,这些就是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凝聚发展合力的重要力量。为此,我们应该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闭会期间的履行形式,抓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每年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就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各级代表利用这一平台,反映社情民意,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广大群众。(作者系陇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决定了就是要坚持群众路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从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来说,是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人民性的集中体现和反映,从根本层面上体现着国家的性质。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来说,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这种性质、地位和作用清楚地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执行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其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也在人民;只有紧紧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保持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人民性和人大工作旺盛的生命力。这就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自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决执行群众路线,始终坚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
人大行权履职的本质就是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这是人大行权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观点。人大工作的本质,就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组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大决定、监督、任免等各项法律职权的行使,说到底就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积极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反映、代表人民意愿,维护、实现人民利益,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切实增强党的理论、制度和道路自信,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的领导,更加积极地履行好法定职责,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人大行权履职遵循的方法就是依靠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来自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植根于群众之中,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体会深切,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了解真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代表,把广大群众和方方面面的意见集中起来,凝聚共识,集思广益,推进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通过代表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推动贯彻,使各项事业发展获得坚实的群众基础。人大决定、监督议题的选择,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应该建立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基础之上,既是反映民情、通达民意、汇聚民智的过程,也是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勤政为民的实践,从而保证每一项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实施,每一项决议决定的作出,都能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都能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人大行权履职的角色定位就是把群众当主人。人大的权力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说到底来自人民的授权。只有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群众观点,培育群众感情,牢固坚持以群众立场审视人大的地位、性质,我们才会摆正与群众的关系,把握好行权履职的定位,才能认清肩负的职责,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就从党政工作转入人大工作的同志而言,一般情况下,在人大工作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工作的最后一站,这是毋庸讳言的。我们应该正确理解组织要求,切实把握工作角色,积极调整方法,增强使命责任,防止和克服消极懈怠、无所作为、放低党性要求和工作标准的思想行为,更加积极有为、理性平和地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多做一些对党、国家和人民有利的事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依法履职、忠诚履职、积极履职,在人大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贡献。
用群众观点与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途径。一、探索创新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的途径。我们将采取两项措施予以加强。第一,采取四种方式,抓好建议督办:一是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必须直接领办代表建议,深入一线基层调研代表建议,办理重点放在落实代表建议及解决实际问题上;二是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直接督办代表建议,像抓联系点一样抓代表建议的办理;三是与新闻媒体合作,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的媒体追踪报道机制;四是对有关重点部门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代表评议机制,并将满意度进行投票测评,结果报党委、政府,并向社会公示。第二,改变由人代会期间集中提出建议为人代会之前提出建议,变事后为事前,使人大代表建议体现在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法检两院报告和人大工作报告中,体现在政府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体现在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安排上,推动各项决策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
二、探索创新代表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载体,也是党和政府传达声音的实体。如果人大代表1个人影响10个人,再包括党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内,就能影响一大批人,这些就是党和政府及人大、政协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凝聚发展合力的重要力量。为此,我们应该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探索闭会期间的履行形式,抓好“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每年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就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各级代表利用这一平台,反映社情民意,参与中心工作,服务广大群众。(作者系陇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