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三点建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5-01-21 20:18:54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浙江省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时强调,乡镇政权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工作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他要求,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挥更大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笔者认为,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认清法定地位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组织形式,是由乡镇人大代表组成,在乡镇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此,作为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乡镇人大,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显得尤为迫切。一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基本的就是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真正担负起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二是党对地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需要。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党要实现对农村工作的有效领导,就必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通过乡镇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监督,保障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乡镇人大依法选举,使党委推荐的人选成为乡镇行政机关负责人,保证党的组织意图得以实现。三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的需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监督法律实施、深化依法治理、宣传普及法律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在农村基层的贯彻实施,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理顺三大关系

  乡镇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既需要县级人大的指导,又需要乡镇党委的支持,还需要乡镇政府的配合。一要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保证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委工作同等重视、同时安排、同样要求。要全力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支持乡镇人大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紧紧围绕事关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二要处理好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而不是个人行为,目的在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乡镇人大要善于抓住事关全局的、根本性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政府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乡镇政府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同时还要按照规定向乡镇人大报告工作。三要处理好与县级人大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县级人大是法律上的监督、工作上的联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因此,乡镇人大要主动加强与县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时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把指导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协调、帮助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支持乡镇人大严格依法办事,努力维护宪法、法律、地方法规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邀请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使他们了解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定期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培训,使其掌握人大工作的全面知识,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乡镇人大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履行法定职权

  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13项,概括起来就是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权。乡镇人大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审议决定本乡镇重大事项,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汇报,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督促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廉洁行政。二要认真组织开好乡镇人代会。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重要途径,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按照有关规定,各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召开之前要组织代表搞好会前调研,扎实做好会议材料、会议组织等各项筹备工作,保证会议按时按要求召开;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组织代表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不得随意压缩会期或减化会议程序,切实尊重代表审议意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会后要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好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三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作用。乡镇人大要重视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综合素质。一方面要通过组织代表评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要健全代表活动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小组活动,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作者系陇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