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实县级人大专题调研工作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7-14 14:34:53

  通过开展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工作,可以为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为解决热点、难点民生问题服务,也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服务。因此,专题调研是人大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如何使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调研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调研课题要准确定位。开展调研工作,选题是关键。课题的选择,是人大调研面临的首要问题,决定着调研的方向和实效。必须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准确定位。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紧跟社会发展形势,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及重大工作开展调研,努力为县委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二是围绕促进本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行调研。围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把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纳入监督工作计划进行专题调研,在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题汇报的基础上,深入项目实地进行考察,及时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全方位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促进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三是围绕改善民生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要切实把反映本县人民群众的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调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核心。提出切实可行、经得起实践的问题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结,使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调研形式要灵活多样。实践证明,人大调研工作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才能真正做深做透,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才能达到预期效果。要注重运用多种有效调研方法和手段,不断推动调研工作向更深领域拓展。一是注重“调”与“研”的有机结合。调研工作是人大一项实质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门有学问、讲方法的工作。因此,在开展调研工作时,要特别注重“调”与“研”的有机结合,做到调中有研、研中有调。如果只调查不研究,就是隔靴搔痒;只研究不调查,就是闭门造车。调研前,要组织调研人员学习和熟悉与调研专题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做好调研前的知识储备工作;了解调研课题的社会背景,明确调研目的和要求,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与群众对话,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善于综合运用各种调研手段。我们要按照不同的课题和调研方案要求,分别采取不同的调研方式,多渠道、多侧面地收集相关信息,把实际情况弄清弄透。通过现场视察、蹲点调查等方法,获得第一手资料;通过召开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获得最广泛的建议;通过访谈提问、科学论证等方法,获得最专业的意见;通过小组讨论、头脑风暴等方法,获得最有效的解决方案,做到点面结合、上下联动,进行多层次、立体式的调查研究。此外,要坚持把调查研究能力作为必备的基本功,纳入机关干部培训范围,切实加强对各种调研方法的学习,结合课题研究,引导大家综合运用各种调研手段,不断提高人大调研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注重通过联系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调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通过采取走访代表和召开代表座谈会,有目的地进行调查研究。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他们熟悉基层,与群众联系密切,善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充分利用代表自身优势,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调研和民意测验,认真听取和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重要的问题,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三、调研成果要充分应用。调查研究的目的贵在应用。要坚持把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决定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切实在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上下功夫,使调研成果成为常委会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有效指导工作实践。一是形成高质量的综合调研报告。调研活动结束后,要在二十日内形成相应的调研报告或反映有关情况的信息材料,适时向主任会议报告。相关各委室要在一周内形成相应的调研报告或反映工作情况的信息材料。调研报告在充分肯定某一方面工作进展的同时,着重提出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加以分析,提出对策时要作必要的论证,以便于应用。二是为常委会和政府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注重调查研究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专题审议的结合,在调研基础上,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的结论或形成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反馈,为改进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实行成果转化工作跟踪监督。要坚持把检查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调研报告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督促和指导常委会有关委室结合实际,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请县委或交由“一府两院”处理;并将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与人大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了解和听取“一府两院”反馈的有关情况,促使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作者  杨正安  系华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