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07-22 14:52:23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推进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如何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在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党委政府的人大意识,努力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
  乡镇党委、乡镇人大、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是要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大意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使他们更加重视、关心、支持人大的各项工作。二是乡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当作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大事来抓,定期听取人大主席的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乡镇政府领导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同级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
  二、重视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使用,努力提高乡镇人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四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致一样。乡镇人大主席在年龄上要梯形安排,既要有老同志,也要有新同志。二是在提拔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致一样。对那些在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的主席,可以提拔或转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人大办公室秘书要和党政秘书一样对待,可以提拔使用,不要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的消极氛围。三是在交流使用的频率、节奏上大体一样。应考虑将那些在乡镇工作时间长、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大干部交流到县级机关部门任职,而不是只有当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乡镇领导才可以调到县级机关部门,人大干部只能一辈子待在乡镇基层。四是在待遇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一致,不应有歧视。只要把乡镇人大干部的“一潭死水”搞活,才能使乡镇人大干部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同时,县级人大常委会还应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大胆履行职权。
  三、加大乡镇人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乡镇人大的影响力。
  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法定的地位和职权,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四、依法规范程序,深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一是要提高乡镇人代会质量。对一年一次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断提高会议质量。首先,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要广泛开展调研,召开代表小组座谈会,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使代表对报告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做到会中审议时心里有数。其次,延长会议时间。乡镇人代会会期最少要有两天,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适当延长,这样才能保证人大代表有较充足的时间依法履行职责,才能保证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发扬民主,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再次,要增强乡镇人代会的会议实效。要通过保证会议时间和合理的会议程序,纠正开应付会和过程会的做法。会议要突出中心,除了审议几个报告以外,重点应对政府新年度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解决一至二个事关本乡镇全局性的、迫切需要解决而经过努力又能办到的重大问题。
  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要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乡镇人大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开展工作审议、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监督的基础上,积极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加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力度。要扩大监督面,延长监督链,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同时,要建立健全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督办制度,加强跟踪检查,督促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五、强化人大代表素质,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乡镇人大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就在于密切联系代表,确保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依法履职之能,又具有依法履职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奠定基础。 (作者 王瀚  两当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