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大对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5-11-02 09:46:11

   为了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在三亚市的贯彻实施,按照2015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10月22日至11月16日在全市范围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鸿建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孔祥任副组长。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相关单位情况汇报、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对三亚市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市级医院、卫生院及卫生室进行全面检查,详细了解《药品管理法》在三亚市贯彻实施情况。10月21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了检查活动公告。10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孔祥在市人大主任会议室召开汇报会,听取市相关部门汇报《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全面展开。
 
    10月23日上午,邢孔祥带队到海南龙圣堂制药有限公司、海南健鹏药业有限公司和海南富春医药有限公司,从药品储存养护情况、质量管理和检验及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药品购进企业的资质认证和药品购进验收及出入库管理记录情况、定期清理过期和变质药品情况及药品销售管理情况等方面,实地检查《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通过执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促进药品监管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0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鸿建带队对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几家医院药品存储库设备设施情况、药品购进、查验和销售管理、定期清理过期、变质药品情况以及医院配制制剂管理、毒麻等特殊药品储存管理、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了解药品质量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管理人员学历和专业结构、学习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职责落实的情况等。
 
    王鸿建要求,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王鸿建指出,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一律不得购进和使用。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