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安排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5-03-13 23:06:09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财经委员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现将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济立法工作
  (一)制定修订项目
  1.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5月) 
  2.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订)(9月) 
  3.甘肃省开发区建设发展条例(11月)
  (二)预备项目
  1.甘肃省会计条例
  2.甘肃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三)调研项目
  1.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2.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
  3.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4.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5.甘肃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6.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
  7.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条例
  8.甘肃省广告监督管理条例(修订)
  9.甘肃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二、计划、预算审查和经济监督工作
  (一)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草案
  1、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2015年计划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报告(1月)。
  2、委员会全体会议分别听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关于201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2014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等;对201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常委会会议提交决算审查报告(7月)。
  3、委员会全体会议分别听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2015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对2016年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审(12月)。
  (二)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工作(11 月)。
  (三)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11月)。
  (四)坚持开展经济形势分析,进一步提高前瞻性和预见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全年)。
  三、调研工作
  (一)对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进行调研(8-10月)。
  (二)对改进和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进行调研(9月)。
  (三)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对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进行调研(下半年)。
  (四)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适时确定题目,组织开展调研。
  (五)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做好在我省的有关专题调研工作。
  四、代表视察、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及代表联系工作
  (一)协助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工作(1月底)。
  (二)对交付财经委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研究处理,按期书面答复代表。
  (三)办理好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重点督办建议。
  (四)做好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联系选区及代表相关工作。
  五、交流与培训工作
  (一)承办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8月)。
  (二)举办全省人大财经工作部门预算法培训班(6月)。
  (三)组织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及外省市举办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
  六、委员会自身建设和“双联”等工作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
  (二)坚决反对“四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三)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和素质提升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双联”工作。
  (五)按月搜集经济社会发展及预算执行基础数据,每季度末分送两委领导参阅。
  (六)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人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