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专委会年度工作稳步推进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8 10:08:51

  2015年以来,甘肃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按照“工作落实年”和“素质提升年”活动的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目前,年度工作计划进程过半,各专委会及时回顾总结,精心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省人大专委会年度工作稳步推进
 
【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立法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先后两次对《甘肃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进行修改论证,并于4月中旬赴武威、张掖两市,对《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开展立法调研及法规修改工作。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3项法规草案已交省政府法制办进行继续调研论证。
 
  监督工作方面,上半年,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部署,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先后4次赴白银、甘南、临夏、兰州等地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及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将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建议上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执法检查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初开始就积极着手筹备2015年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及时做好会务相关工作,召开评审会,对陇原环保世纪行好新闻稿件进行评审,保证了2015年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的顺利进行。
 
  双联扶贫方面,上半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对联系村470户家庭基本经济状况普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尚处于贫困线下的103户家庭的生产生活状况、经济来源、主要支出、致贫原因等进行了深入调研,摸清底细,针对贫困户各自实际,帮助他们想对策、谋产业、找路子;驻村干部认真记录民情日记,为有效开展双联及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通过积极努力协调推进,各双联点申报的项目经审批已转至省政府各厅局落实办理。
 
  下半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认真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集中开展《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将围绕我省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对天水、陇南地区生态保护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邀请专家顾问座谈,完善调研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将开展《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并调研国家在我省境内油气管道、光缆建设的基本情况。
 
  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将完善督办方式,督促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加强联系协调,督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采取现场调研、提出意见、电话询问等方式,力争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扎实推进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结合“节能减排”主题开展宣传报道。
 
【民族侨务委员会】
 
  立法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合理安排审查计划,依据《立法法》、《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对民族自治地方报请批准的单行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书面审查意见,并在条例经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根据审议情况形成书面的审议情况报告,通知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的修改公布工作。
 
 经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审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修订)》、《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林木管护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先后征求意见、反馈修改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等,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花儿保护传承条例》开展了立法调研;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一行,赴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夏河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开展了“十三五”规划专题调研,为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制定“十三五”规划提供了详实依据;陪同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杨建亭一行,赴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口岸和边防营地开展了“十三五”规划和陆地国界立法调研,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和制定陆地国界法提供了决策参考;实地调研督促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立法进程;分别对《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办法(修订)》、《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讨论稿的修订工作进行了多次讨论,召开立法论证会,听取了相关专家的建议,并向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反馈意见。
 
  监督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了《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分两个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兰州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张掖市、天水市和平凉市对清真食品行业进行实地检查。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大发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组,先后在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东乡族自治县开展了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了各市州侨务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宣传情况、发挥侨务资源作用的情况、侨眷脱贫解困的情况。
 
  代表建议督办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赴康乐县现场督办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建设兰州至马关公路康乐至冶力关段的建议》,提案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会同省农牧厅赴张掖市现场督办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张掖国家级肉牛肉羊繁育与产品供应基地及国家活牛储备库的建议》,提案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双联扶贫方面,上半年,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下,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绪胜精心安排、多方协调,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同常委会办公厅接待处、老干部处积极推动精准扶贫和双联行动高度融合,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协调项目,着力助推双联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上半年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八角乡争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0万元、扶贫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70万元,为八角乡庙花山村争取生态文明示范村项目资金470万元。同时,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选派部分干部驻村,安排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与双联督查工作,分批次入村调研。2015年6月,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下半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将进一步做好已批准条例的备案工作;制定2016年拟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计划;完成《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侨务工作调研,赴部分市州进行实地察看,召开侨务工作汇报座谈会,听取省侨办专题工作汇报,形成并审议调研报告,书面意见送政府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完成《民族侨务法律法规汇编》的编印工作,筹备召开全省民族立法工作培训班;做好全国人大民委即将举办的民族干部学习班、全国人大华侨委举办的侨务工作座谈会以及四川省人大承办的17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交流工作;落实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驻会委员采取上门走访、信函询问、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各自联系的人大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征询了解代表履职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年底前完成联系代表的工作;将持续推动双联工作与精准扶贫高度融合,切实做到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驻村干部按要求完成单位安排的任务,做好全年双联工作总结,制定好2016年工作计划。
 
【教科文卫委员会】
 
  立法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完成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的一审工作;完成了《甘肃省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条例(草案)》的一审工作;会同省科技厅对《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修订工作进行了讨论,拟于11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与省文物局一道,对《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卫计委开展了《甘肃省鼠疫防治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论证;建议不将《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列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议题,待时机成熟以后再立法,常委会主任会议采纳了这个建议;召开立法新闻发布会,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定》、《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情况作了介绍,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监督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程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我省的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还全程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重点建议进行的跟踪督办和就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的专题调研;召开了全省人大中医药文化产业综合试验区研讨会。
 
  代表建议督办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卫计委前往高台县,现场督办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高台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列入投资计划予以资金扶持的建议。该建议办理过程中,经省卫计委协调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卫计委汇报争取,国家安排高台县中医院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650万元,支持高台县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双联扶贫方面,上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协调省交通运输厅给予资金支持156万元,为双联联系村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新坪村硬化、砂化村道7公里,大大便利了新坪村及周边村社的交通,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主导制定了《新坪村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制度》,确保这一惠民工程能够长期有效地服务老百姓,服务当地的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出面协调,争取资金300万元,对安定区巉口镇的3个联系村农村电网进行了升级改造;前往新坪村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宣传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2015年春节前,慰问联系户、贫困户,向每户发放清油、大米等物品,并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宝堂带领书法家为村民书写春联,送春迎福,受到了老百姓的欢迎;选派2名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并选派1名干部参加了“千名干部挂职精准扶贫行动”,挂职安定区巉口镇官兴村村支部第一书记,已于7月16日到任,为期1年。
 
    下半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联系相关厅局,组织开展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继续做好《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二审前的准备工作;完成对全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会同省卫计委进一步做好《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的调研、草案起草和论证工作;继续跟踪协助督办关于将甘肃省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建议;完成《甘肃永靖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草案)》和《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继续做好联村联户、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继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深化“工作落实年”的各项活动,增强全体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充分发挥新设处室的作用,以更加勤奋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立法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完成了《甘肃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结合立法调研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多次修改,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常委会进行审议;积极推进人大主导立法,牵头组织起草了《甘肃省农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和《甘肃省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条例(草案)》;积极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会同兰州大学、省农业环保站相关人员组成立法后评估小组,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立法后评估方案,分赴武威市、定西市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评估;组织开展了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疏勒河流域管理局和讨赖河流域管理局,对《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和《甘肃省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的前期起草工作开展了立法调研;成立专题调研组,起草了农村金融创新专题调研提纲,制定了具体调研方案,分别赴平凉市、武威市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实地调研,调研报告经修改完善,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监督工作方面,上半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分赴陇南、甘南、庆阳、天水等地和部分国营林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起草完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分别在康县和酒泉市举办了两期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暨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全省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人大农业工作机构的16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依托甘肃人大网,开通了“人大‘三农’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题,为全省各级人大和涉农部门搭建了一个普法宣传、工作展示、信息交流、能力提升的平台;指导督促省农牧厅建立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试点市、县的追溯平台已正式开通运行。
 
  代表建议督办方面,上半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现场督办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甘肃省城镇户籍的苯丙酮尿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的建议,提案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下半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继续推进农业立法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甘肃省农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力争2016年出台;就《甘肃省促进中药材生产发展条例》、《甘肃省讨赖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抗旱条例》等4个立法调研项目是否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提出具体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定;配合搞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村金融创新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完成农村金融创新专题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的转办和跟踪落实工作;组织完成森林法及配套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计划于10月份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督查组,分赴定西、平凉、庆阳、陇南、甘南、临夏等6个市州,就各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完成调研督查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审议。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继续加强监督能力培训,计划于9月在南京农业大学举办一期全省人大农业监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机构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相关检测机构完善方案,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根据抽检结果,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进行现场视察,增强监督实效;将指导督促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庆阳市肉鸡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重点做好10月份全国人大来甘就三大区域(祁连山、渭河源、陇南)“两江一水”(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综合治理情况的督办协调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委、省直涉农部门、各市(州)人大农委及各省(区、市)人大农委的联系,听取建议、交流情况、加强协作、推动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双联工作,积极协调为双联村帮办实事,解决难题。 薛文阅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