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3年部门决算(因网站改版,此决算由旧网站转入)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5-11-11 21:00:11

  一、部门概况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是甘肃省的国家权力机关,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在省内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全省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10、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内外宾接待服务以及对外交往中的有关具体事务;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来信来访;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承担行政管理、生活福利,机关安全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党组、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预算包括: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预算、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

  2、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

  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

  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官山林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3年支出9474.51万元。

  从支出的部门构成来看: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为8912.7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4.07%;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为94.5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为173.5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官山林场为293.6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1%。

  从支出的功能分类来看:一般公共服务8,255.2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7.13%;文化体育与传媒260.6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75%;社会保障和就业724.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5%;医疗卫生73.1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77%;住房保障支出161.0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

  从支出科目内容来看:基本支出4,810.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0.77%;项目支出4,664.1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9.23%。

  四、2013年“三公经费”使用说明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938.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4.83万元,用于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336.7万元,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516.68万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指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8月25日

2013部门收支决算明细表

2013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