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 真抓实干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2015-11-25 10:18:20

  按照中央和省委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分别于7月23日、9月28日开展了以“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和“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的专题学习研讨。11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成员围绕第三专题“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结合人大依法履职实际进行了学习研讨,交流了心得体会。
 
确保从严从实用好权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罗笑虎
 
  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从修身、律己、用权到谋事、创业、做人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抓住了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和做人做事的灵魂,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我认为,首先,严以修身是根本。修身决定着一个人的言行品位、道德境界、人格魅力和价值取向,既是做人做事的基础,也是掌权用权的前提。我们也常说,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其次,严以律己是关键。只有常怀律己之心,才能坚守道德防线、永葆政治本色,才能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防止以权谋私。最后,严以用权是核心。不论任何地方、任何岗位,只要是领导干部都有权力,只不过是权大权小、权重权轻的问题。只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严以用权这个核心。总之,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是一个有机整体,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是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和核心所在。
 
  一是牢记理想宗旨。严以用权最根本的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领导干部,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赋予一定的权力,这是一种信任和重托,是组织给了我们干事创业的舞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牢记根本宗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大工作来说,要在开展地方立法、执法监督、视察调研等工作时,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推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就医、就学、就业、养老、社保等现实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严格守纪遵法。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体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前不久,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准则》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条例》负面禁止,重在立规,二者共同作用,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结合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之中。《准则》体现高尚道德情操,树起“高线”;《条例》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划清“底线”,一高一低,共同筑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固防线。《准则》和《条例》,树高线、划底线,重自律、强他律,增激励、牢约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法规制度保障。我们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把严明纪律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中,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廉洁从政的防线和道德操守的底线。要认真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落实好班子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抓早抓小、落实落小。
 
  三是提高能力素质。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强调,“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无论是破解发展难题还是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需要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加强调研思考,加强实践历练,增强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的能力,努力成为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家里手。”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及时通过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来补“钙”和充“电”,更好地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研究和把握人大工作规律,加强法律法规、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们的工作既符合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也要符合人大工作实际。
 
  四是勇于担当作为。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树立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思想,直面改革发展难题,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坚决不做不敢作为、不愿作为、无所作为的庸官、懒官和昏官。我到人大工作以来,听得较多的一句话是,人大是“二线”,熬时间、等退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我认为,人大不是经济发展的“一线”,而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要牢固树立不计得失、执政为民的权力观,坚决摒弃“二线”意识,全身心投入到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上,敢于拍板、敢于担责,心中有责、忠诚履责,切实抓好所担负的工作。要紧扣省委大局和中心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介入,深入研究,依法及时作出决议和决定,把省委意图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统一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保持良好作风。习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从政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要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始终坚持克己奉公、秉公用权、公私分明。我们人大机关虽然不具体管钱、管物,是“清水衙门”,但也要警钟长鸣,以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贿选案为教训,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党性修养,任何情况下坚守不越界、确保不越轨,不以任何借口搞特权、不以任何方式谋私利。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在联系群众方面的独特优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坚持“两联系”制度,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使人大工作的着力点落脚到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使工作的落实度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度。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有一句经典名言:“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与著名人士黄炎培谈的“周期率”,就是强调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接受监督。从这几年查出的案件来看,很多出事的领导干部都是由于权力缺少监督。我们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用权受监督的理念,把监督看成是一种保护,养成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从严从实用好权。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集体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既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工作,既要互相支持配合,又要相互监督,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坚持为民用权本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孙效东
 
  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核心,既是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集中体现,也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必然要求。严以用权,重在把握为民、无私、依法和担当。
 
  一、为民用权不变质
 
  关于“权”字,《广雅·释器》解释曰:“集解锤,谓之权”,即指测定物体重量的器具,也就是秤锤、秤砣。由此引申而来,现代意义上的“权力”,就是指政治强制力,表现为对国家或地方的统治和领导。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国老百姓饱受历朝历代皇家特权压迫统治,接下来的半殖民半封建时代,又添加上了帝国主义强权奴役和掠夺。只有到了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国家权力才真正回到了人民手中。毛泽东主席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从权力的这种本源和性质出发,我们各级领导机关的权力都必须是为人民的,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是人民的公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权为民所用,这既是检验人民权力属性不改变的试金石,也是坚持正确用权不走样的分水岭。
 
  如果领导干部不能坚持为民用权的本质,而是以权谋私,为自己获取好处,到头来,必然损害了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党和群众的感情,也断送了自己的一切。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等人正是利欲熏心,背叛了人民的事业和党的利益,大肆专权、百般弄权,到头来落了个身败名裂的可悲下场。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为民用权的本质,一方面我们就会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渐行渐远,人民就会收回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党就会失去执政地位。另一方面国家的根基就有可能动摇,境外敌对势力幻想的和平演变、政权颠覆就有可能发生。“颜色革命”、“阿拉伯之春”都是执政党未正视并解决民权问题而引发的,一定要引以为戒。
 
  二、秉公用权不营私
 
  权力的运用,是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双边活动”,离开了相对方,就无所谓用权。所以,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权本来就应该姓“公”,而绝不可以姓“私”。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更不用说是属于公权、公器,只能为公而用,不得另有他用。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提出了“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严格要求。如果领导干部不是把自己手中的公共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是变成高踞于人民群众之上作威作福的特权,成为欺压人民的工具,使公共权力产生异化走向反面,那就必然受到法律和正义的无情惩罚。
 
  古人说:“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公私不分、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是一切腐败的外在表现,也是一切腐败的内在根源,没有哪一个腐败分子不是因私心而神魂迷乱,为私利而坠入深渊。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中列举的若干违纪和需要处分的行为,差不多都是由于私心作祟,不能立党为公。所以,还是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的,要想发财就别当官;要想当官就别发财。如果选择了当官,那就务必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公权千万不可私用。
 
  三、依法用权不逾矩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在著名的《社会契约论》中写道:“任何国家权力无不是以民众的权力(权利)让渡与公众认可作为前提的。”公共权力是民众让渡而形成的,掌握的人必须对权力让渡者高度负责。权力有“双刃剑”的特点,运用得好可以为人民谋取利益;反之,则可能剥夺人民群众的自由、权利、财产乃至生命,同时葬送权力拥有者自身。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许多腐败分子为一己之私利所驱使,往往越过权力边界行事,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就必须在把权力交给管理者的同时,设定相关的用权办法——法律、制度、规矩、条例,并使之不越雷池半步地得到执行。共产党员是高度自觉的人,更应懂得依法用权、依法用好权。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党的纪律规矩,养成按党纪国法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在具体履职中,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用程序去规范权力、约束权力,才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造福人民。
 
  我们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应当深入理解和很好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行权,立好法保障民权民生,做好决定助力全省中心工作,任免好人事贯彻省委重要意图,监督好“一府两院”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四、善于用权不畏难
 
  权力意味着责任和担当。权力的作用是要干事,有权不干事,履职不担当,必然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正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反腐败以来,一些干部对此认识模糊,消极抵触,一味地感叹“为官不易”、“为政之难”,遇到问题绕着走,工作不负责任,懒作为、慢作为或不作为,不愿担当,畏缩不前。这些人没权时想掌权,甚至整天跑官要官;而官帽和权力一经到手,则只用来显摆荣耀,不谋事也不干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话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弄权是一种腐败,弃权同样也是一种腐败。严以用权,除了“严”字当头外,核心还是在“用”上,要善用权、敢用权。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要把手中的权力作为庄严的政治责任,既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更要有坚守责任与勇于担当的精神气概,要敢闯敢试、敢于创新,敢于面对困难和问题,敢涉“险滩”、敢啃“硬骨头”,不当“太平官”;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牢记权力本质 为党分忧 为国干事 为民谋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周多明
 
 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只有用好权,才能为国家社稷建功立业,才能为人民谋福祉。我们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应该切实搞清楚弄明白“权为何物、权从何来、权为谁用、权该何用”这四个问题,并时时刻刻深刻反思,警省自己、告诫自己。
 
  一、权为何物
 
  社会中的任何成员在成为官员之前只拥有个人的一般权力。只有在成为官员、加入官员群体之后,经过国家拥有的组织权力,才能获得人民赋予的以代表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身份的社会权力,从而使官员权力得到社会确立。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就一直受到权力负面性的困扰。西方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清初思想家唐甄认为:“天下难治者非民也,官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依规管权治吏,是古今中外先哲和政治家们孜孜以求的梦想,更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善用者,为民谋福祉,且体现自身价值;滥用者,则伤及群众利益,殃及政府公信力,并把自己送上“不归路”。所以,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对于所拥有的权力,我们要谨慎使用,小心呵护。
 
  二、权从何来
 
  用权,应先知道权从何来。中华文明的古老智慧早已回答了这一问题——《尚书》有言:“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意思是说,君主应当敬畏的上天意志,其实都来自于老百姓,民意即天意。这一朴素的民本思想,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权力来自于人民。领导干部要追根溯源,从理论上、思想上弄清权力的来源,真正解决权力从何而来的问题。唯有如此,才能自觉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才能运用权力造福于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立党才能立得牢。
 
  权由民赋。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即党和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的授权,一语概之为“权为民所赋”,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继承和遵循。离开了人民,脱离了群众,权力就会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权由法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相对而言,人大行使的是集体权力,个人决策权相对较小,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行使的所有权力都来自于宪法和法律,要切实搞清楚弄明白宪法、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
 
  三、权为谁用
 
  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既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重托,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当前,我省正处在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肩负着重要的任务。因此,我们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同志,应当珍惜使命、不负重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
 
  树立利为民所谋的利益观。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工作中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呼声诉求、重大关切,切实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定职权,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树立情为民所系的群众观。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始终热爱群众、敬畏群众、感恩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心贴心面对面交流,深切体味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用真心真情把群众的事办好。
 
  四、权该何用
 
  如何用好权力,本质上是用权为公还是用权为私的问题。正确地运用好手中权力,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今天的党员干部,应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具体该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力?我认为要做到三点:
 
  一曰公忠。公者,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忠者,尽心竭力,恪尽职守。为官用权,必然要面临小我与大我、小家与大国的矛盾。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为公,是光明大道;权力为私,是地狱之门。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我们不管职位多高,不管权力多大,任何时候心不能乱想、嘴不能乱吃、手不能乱伸、脚不能乱走、身不能乱动、笔不能乱签。
 
  二曰清廉。清廉是对为官者的基本道德要求。如何做到清廉?首先是敬畏。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其次是自律。严以律己、自我约束、洁身自好,心中常念“紧箍咒”,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为官、踏踏实实做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起好形象,立起好样子。
 
  三曰勤慎。权力来之不易,既不能贪污腐败,也不能懒散平庸。首先是要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为官不为”是官之耻辱,“为官有为”才是官之本分。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要在谋事创业上做表率,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想干事、敢干事,敢担当、敢作为。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其次是要尽责。党员领导干部立足本职岗位、面对责任要求,要有一种干不好工作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的强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使“权力”创造更多的财富;尽心履职,用好自己手中这把为民谋福祉的“权力利剑”。第三要谨慎。党员领导干部在用权上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手中握有的权力越大,越要头脑清醒,用权时越要谨慎,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慎独慎微慎权慎初,去除思想上的尘污,坚守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
 
心中高悬法律明镜  手中紧握纪律戒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李慧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先进、最科学、最正确的权力观,主要包括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用之于人民,权力受人民监督。我国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处于重要岗位,掌握一定的公共权力,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变为执政实践。
 
  首先,要坚持一切权力来之于民、用之于民
 
  毛泽东主席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人民群众。”作为权力行使者,就是作为人民的代表,受人民委托掌握和行使权力。人民把权力委托给人民的代表,是要代表他们的利益,忠实地为他们办事。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代表是人民权力的执行者,而不是权力的所有者。
 
  我们要时刻谨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担任的职务越高,对人民和社会所负的责任也就越大。领导干部的价值大小,不在于官当多大,而在于为人民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要把权力用在人民群众身上,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困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描绘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我省属于西北部经济欠发达省份,人民生活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我们要将权力用在人民群众身上,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与全国人民一道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其次,要坚持依法用权原则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立,有范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规矩、制度用权。我们党没有特殊党员,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方针理念,努力把党纪国法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化为高度的自律和自觉。要全面学习与自身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纪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同时进一步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坚决抵制一切破坏党纪国法实施、践踏党纪国法尊严的行为。要扎紧制度的围栏。领导干部要懂得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道理,自觉用法律和纪律规范、约束手中的权力,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是否合法合规,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权力的行使中,要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守牢廉洁自律这条线、把好抵御诱惑这道关、抓好廉政建设这件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坚决防止人为暗箱操作的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群众路线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运用,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集中制是当代中国的“第一政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制度特点。《党章》总纲中也指出:“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只有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只有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才能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才能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及和谐稳定。
 
  人大作为国家的立法机构,首先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8月31日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同时也强调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高度保持一致,加强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保障党的领导作用。其次要广泛发扬民主,征求群众的意见。人大立法涉及社会发展、促进就业、环境保护、稳定和谐各领域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公众利益的方方面面。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每一部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可执行、真管用。第三要加强人大监督作用。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主要职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法律有效实施,保障行政、司法行为高效廉洁。
 
  作为人大领导干部,我一定要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客观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不欺民、不徇私、不越权、不缺位,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尽智出力。在行使监督权时,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在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中,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方法,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贯彻实施。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社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使各项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加强代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代表阵地建设,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建议办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坚守政治红线 把握为民主线 紧守法治底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马青林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反伤自身。“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领导干部来说是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也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否践行“三严三实”最直接的标尺。
 
  一、严以用权要坚守政治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想舒舒服服的就不要当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严以用权的根本核心,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切实增强对党的信仰,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坚持党的领导,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坚持党的领导,要做到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坚持党的领导,要自觉站稳政治立场,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二要恪守党的规矩。党的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作为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恪守党的规矩,始终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 
 
  二、严以用权要把握为民主线。严以用权,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即权为民所赋。邓小平同志指出,“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服务。”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坚持用权为公。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够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我们应以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座右铭,甘当人民公仆,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坚持权为公所用、为民所用。三要坚持“为官有为”。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为官重在“为”,意味着责任和担当,要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的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
 
  三、严以用权要紧守法治底线。“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离娄之明,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权力的边界是法制,要实现干部严以用权,管住伸出去的权力之手,就要紧守法治底线,把权力“用得规范”。一要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做到严以用权,增强法治思维是关键。要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二要坚持依法用权。法治的要义在于治权,治权的重心在于治官。要坚持“法大于权”,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都没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都不能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用制度管住权力“任性”,用法治为权力划出边界、定下规矩。要坚持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在作决策、处理问题时,都要先找法律依据,有法律依据的,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提出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即使事情是全新的,也要按照法律的基本原理进行比照处理,使之符合法律精神、合乎法理。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坚守政治红线、把握为民主线、紧守法治底线,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将责任扛在肩上、将宗旨记在心头、将行动落在实处,努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参之有道 谋之有方 助之有力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张绪胜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为民用权。如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关键是要秉持“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根植于人民,权力必然要服务于人民”的理念,把为民用权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上,体现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
 
  一、必须始终坚持为民用权、服务至上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而这个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大行使职权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因此,人大工作无论是立法、监督,还是决定重大事项,都必须始终牢记人民的重托、体现人民的意志、符合人民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有了这个思想才能用好权,才能真正做到履职尽责。常委会机关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服务的,作为常委会秘书长,主要职责就是协调服务,既为常委会、专委会领导搞好服务,也为各部门行使职权做好协调。因此,为民用权就要体现在服务保障质量上,体现在协调服务效率上。一要牢记服从。要服从和服务于省委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常委会工作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常委会党组的决策意图和常委会领导的思路想法。要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安排,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关系、凝聚合力、突出重点,保证机关各项工作同频共振、高效运转。二要精心服务。要着力在超前、延后、细致、高效上下功夫,殚精竭虑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服务,为常委会领导和各部门服务,为机关各项工作和全体干部服务。三要当好集体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常委会机关紧贴省委的决策部署、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突出全局性、前瞻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做到参之有道、谋之有方、助之有力。
 
  二、必须始终坚持务实干事、敢于担当
 
  为官一任,就要多做一些实实在在服务于老百姓的事,不能耍花拳绣腿,不能守摊子混日子,不能做无所事事的太平官、因循守旧的平庸官、好大喜功的浮躁官,一定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权的主要方式是会议,机关很重要的一个工作内容就是服务省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三会)。服务“三会”的质量,反映出务实干事的实际能力。可以说,规范会议程序,严肃会风会纪,提升会议质量,就是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常委会工作大局。从常委会机关情况看,改进会风会纪,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这几年,我们在会风会纪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果,但依然有不足的地方和改进提升的空间,我们将进一步总结、改进、规范、提升,使各项服务更加精准到位、各项保障更加有力有效。首先,要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自觉作为、奋发干事的激情。其次,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强化制度约束,落实好主体责任。再次,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抓落实上。我们各项工作落实的效果如何,体现了机关干部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体现了务实干事的作风和素质。就当前来说,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是机关抓落实的重中之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三、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人大工作讲法律讲程序,但人大工作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需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精神、创新的举措,推动人大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也是为民用权、敢于担当的体现。这几年,在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机关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坚持积极探索实践,推进工作内容、工作方式、运行机制的创新,有效服务和保障了常委会依法履职。一是开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对代表履职活动进行了探索。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以“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如何履职尽责”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出的一种新型的代表履职方式,也为我们做好代表工作找到了一个好抓手。二是聚焦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抓住和改进了五级人大中最薄弱的环节。我们推出和推广以“自身建设标准化、人大履职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为主要内容的平凉经验,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充分肯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人大工作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把筹备和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当作解决人大存在突出问题的极好机遇,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各方面关系,推动问题的解决。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得到全省各级人大的普遍称赞,全国人大工作研究全文刊发了这个《意见》。四是强化横向纵向联系协调,密切省人大常委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省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这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对我们的工作支持力度很大,我们与兄弟省区市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两院”和省直各部门、各方面的沟通协调非常顺畅,我们对市县人大的指导联系也比较有力,基本形成了推动工作的合力。五是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和规范机关工作。通过开展改进规范提升、素质提升、文明单位创建等主题活动,机关的服务质量、运行效率和干部素质作风、精神面貌等有了明显改观。这些创新举措,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用权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规范机关干部从政用权行为的务实举措。
 
  “三严三实”不仅对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对我自己的工作提出了很高的标准。非常欣慰的是,常委会领导对我、对机关的工作很关心,各部门也都很支持,各方面配合得好,工作起来很舒心,尽管忙一点、累一些,但始终如一,不改初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为官就要有为,有为就要担当,担当就要乐于奉献,在其位谋其政。我将严格按照“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继续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