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法》修改调研组来甘调研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37:14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进行修改。为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机构及相关方面对修改上述法律的意见、建议,524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甘肃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张春生等参加调研。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侯长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良、孙效东、马尚英,秘书长张开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程有清等参加座谈并陪同调研。
  在甘期间,调研组先后深入兰州、白银、天水等市,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汇报,就代表任职条件、代表职责、代表履职保障、代表结构、代表的选举及地方组织法规定基层人大机构设置等问题,与当地各级人大代表和组织部、统战部、公安局、政府法制办、县区街道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面对面交流,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在各地的座谈中,大家认为,代表法实施以来,为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必要对代表法作适当修改。大家建议,修改代表法要更多地考虑到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调动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要充实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优化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发挥代表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代表被动参加活动的局面,增加激励代表主动履职的相关条款;要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和辞职、程序,做好与宪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工作;要搞好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加有关加强乡镇、城市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建设的内容。代表们还对代表工作提出了建议。
  盛华仁在调研中指出,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主体的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替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其作用的发挥对于落实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至关重要。
  盛华仁说,代表法自1992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人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促进作用,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代表工作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修改完善这部法律十分必要。
  盛华仁表示,今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年、标志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修改代表法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在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修改,这对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是一次很好的机遇。调研中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普遍性,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和消化,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归纳总结,把好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化,提升到法律层面加以规范,尽力把该法律修改完善好,从而保障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