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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基层人大工作更有作为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37:55

——兰州市县区人大工作交流会经验点击


编者按  57,甘肃省兰州市县区人大工作交流会第十五次会议在皋兰县召开。来自兰州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本着加强联系、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促进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多视角、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这是该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又一次加强交流、共谋发展的重要会议。与会者交流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并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人大工作,解决当前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思路及对策,这必将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本文摘取其中较为典型的经验予以介绍,以期各级人大工作者彼此学习交流,共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城关区 四步走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城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肃群


  近年来,城关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监督法》要求,采取四步走的办法,不断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
  第一步:周密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实行自上而下、从外到内方式收集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意见,经分析、筛选,形成初步计划,再返回相关单位、部门征求意见,最后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而确保了计划制定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
   
第二步:认真审议工作报告。要求会前20日,被审议的工作报告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修改后,会前10日送区人大常委会,会前7日,常委办将工作报告发送给组成人员做好审议准备,从而有效提高了常委会的会议效率和审议质量。
  第三步: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要求会议结束2天内,整理审议意见并经主任或主任会议决定交一府两院办理,并要求在2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办理落实情况,从而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工作报告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实效。
  第四步:监督内容向社会公开。要求对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和内容,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的报告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从而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促进监督工作的开展。


安宁区 发挥人大优势提升履职主动性


安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永生


  人大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安宁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机关优势,通过依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变机关优势为发展优势。
  ——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优势。根据形势变化,该区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有关应对金融危机、切实改善民生、推动科学发展方面的决议和决定,进一步强化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力度,及时审查批准年度财政预算和决算,适时听取审议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追加预算及调整预算报告,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提出富有前瞻性、建设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应对金融危机,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监督机关的优势。就市辖区而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就是要更加关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更加关注城市建设和管理、更加关注生态环境建设。在落实年初议题的基础上,该区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到了经济开发区应对危机情况、全区招商引资和税源经济完成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情况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群众就业、弱势群体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民生工作方面,把监督与支持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帮助政府更快、更早、更好地渡过危机、赢得先机、实现转机。
  ——充分发挥代表机关的优势。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对于保障人大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该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文件精神,部分街道人大工委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针对全区建设和发展举办专题讲座,召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座谈会。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代表到基层企业、农村进行专题调研,使代表扩大了发展视野、提升了促进发展的能力和为民办事的水平。同时,常委会还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多次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视察了一大批重点在建项目,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有效促进了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
  ——充分发挥民意机关的优势。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民主渠道,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天然优势,及时了解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当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及时关心和督促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区委开展的大接访活动,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按照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和分别受理、综合分析、同意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办的原则,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久拖未决的信访件,采取加强领导,注重下访调查,强化联席督办的办法,努力提高办解实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七里河区 五抓五强化求解代表建议办理难


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魏新年


  近年来,七里河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五抓五强化措施,破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重答复、轻落实难题,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
   ——抓引导,强化议案质量。该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代表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意见、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坚持召开政情通报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开展代表进社区两代表一委员活动等方式,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代表建议的群众性和可行性。
  ——抓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工作分工,负责督促分管部门所承办的建议,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定分管领导、定责任部门、定办理人员、定保障措施、定完成时限的五定要求,强化具体承办部门和办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成立办理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每一件建议办理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及时拿出具体的办理方案。同时,要求政府分管领导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村、组、企业、现场进行认真调研,安排部署,使整个办理过程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办理任务。
  ——抓实效,强化问题解决。为切实促进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首先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案。二是采取座谈会、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各种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共同商讨解决的办法,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三是注重工作实效,坚持能解决的及时解决;着手解决的问题,限时抓紧解决;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想方设法创造条件,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力争能早日解决;目前条件不具备,一时解决不了的,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解释清楚,求得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使办理工作与具体工作相联系,增强办理实效。
  ——抓机制,强化办理效率。该区通过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提出、承办、交办、督办等工作制度,明确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实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督办和代表跟踪督办,使建议办理工作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办理程序,要求建议办理单位建立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负责制,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的良好运行机制;建立起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办、审核、签发、答复、见面征求意见、归档等程序,使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明显提高。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开门办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根据代表反映的意见,做好再办理、再答复工作。
  ——抓督办,强化办理质量。一是抓工作督办,把督办与人大的视察、检查、调研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代表到承办单位进行视察、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把督办与工作评议紧密结合起来,召开代表面对面交流会,要求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促进办理工作。把督办与一府两院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二是抓综合督办。主要采取重点督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集中督办、个别督办等方式,借助各方面力量,扩大督办主体,形成人大常委会、专委会、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多方合力,以增强督办的实效性。三是全程督办。专门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提出要求,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承办单位制定办理方案,定期报告办理进展情况。对承办单位不符合办理程序和答复存在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退回重办。四是重点督办。坚持每年选择一些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意见反映比较集中和多次反映的重点建议,由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各相关委员会牵头进行重点督办,促使建议办理工作真正从答复型落实型转变。


永登县 服务保障机制夯实代表工作基础


永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大元


  永登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小组活动作为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紧紧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题,健全完善制度,优化服务保障,代表工作呈现一派生机和活力。
  为使代表小组活动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总结历届代表小组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小组活动有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先后制定了《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等制度,对代表小组活动次数、活动内容、代表联系选民以及代表走访选民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将代表小组活动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重点审议议题通知相关代表小组,为代表小组依法开展活动指明了方向。各代表小组也结合本乡镇和本系统实际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学习制度、联系选民制度、活动记录与反馈制度、接受选民监督制度、选民评议制度、意见建议督办落实制度等多项制度。
  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广泛调研、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向县委呈报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县委随后予以转发。3年来,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人大主席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各乡镇都配备了1名以从事人大工作为主的人大专兼职干部,确保了人大主席有更多的精力专心投入到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在经费和物质保障方面,2010年,经多方争取,县人大常委会为每个乡镇人大配备了一台电脑,协调县财政为每个乡镇安排乡镇人大及代表活动经费1万元,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服务保障方面,除了坚持向乡镇人大提供工作指导、邮寄有关报刊杂志和文件资料外,从2009年开始,成倍扩大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模,有利于各乡镇人大及时了解和掌握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以及全县的中心工作,便于乡镇人大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时,更好地贴近全县中心工作。


皋兰县 五个结合显现人大监督实效


皋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恩玉


  为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皋兰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做到五个结合
  ——把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为加强对政府重点部门工作的监督,2009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把政府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每年选择一些承担重大项目、涉及民生民利的部门,在年初听取其全年工作安排,并提出意见建议、跟踪监督落实。两年来,先后听取审议了交通、城建、计生、教育、农牧、国土6个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提前全面掌握了解部门工作思路、具体任务和主要措施。同时,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对上述部门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调查视察,督促落实,着力加强对部门工作的全程监督。
  ——把集中视察与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相结合。为了丰富代表活动、扩大代表的参与率和知情权,进一步增强集中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县把调查视察与代表小组活动合二为一。在调查视察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党政司法卫生、文化教育、农林水电、财政城建4个专业代表小组的市县人大代表积极参加集中视察活动,深入座谈交流,广泛听取建议意见,及时反馈,跟踪落实。
  ——把专项调查、执法检查与督办代表建议意见相结合。为使督办代表建议意见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把调查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情况和贯彻落实《统计法》的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听取专题工作汇报,深入全县30多户收入不等的农户家庭,抽样调查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情况,通过对比算账,测算农民人均纯收入,具体了解统计法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代表提出的提高全县1000多名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存缴比例这一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在对全县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时,会同皋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现场督办,使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标准由原来平均每人6元提高到平均每人90元。
  ——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工作评议相结合。开展工作评议,有利于更好地体现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去年以来,皋兰县按照《皋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要求,投票确定工作评议对象,先后对民政、交通、农牧等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通过广泛发动、走访调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互动联系,形成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评议意见,并督促被评议部门及时整改。在评议过程中,被评议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有效解决了汽车喇叭噪音扰民、职工学生乘车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设施农业基础薄弱等一些实际问题。
  ——把提高审议质量与跟踪问效相结合。审议质量的高低决定着监督质量和效果。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修订完善后的常委会议事规则,规定政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涉及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采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作重点发言,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作补充发言,相关工委同志作延伸发言的方式,对审议报告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为形成质量较高的审议意见奠定了基础。在落实审议意见时,安排有关人员对政府有关部门、法检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去年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里作出的县城二版规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实地查看县城商品房开发、廉租房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再次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积极落实和解决。


红古区 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勤及审议发言通报制


红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薛顺


  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体,组成人员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常委会会议质量和职权的行使。本届以来,红古区人大常委会针对不驻会委员有时不能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影响会议召开等问题,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人员出席列席常委会会议规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提出了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并建立了组成人员出勤及审议发言通报机制,即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都将上次会议出勤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将会议审议发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组成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审议发言。针对常委会各工委人员少、工作多的现状,将常委会不驻会委员根据其工作性质和专长进行了划分,安排参与有关工委的工作,协助工委搞好调研、视察,撰写调研、视察报告,同时作为重点发言人在常委会会议上就相关议题作审议发言。通过健全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不驻会委员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质量越来越高。
  同时,该区人大常委会把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目标,在加强调查研究上下工夫。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了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全面准确地分析问题,用事实说话;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积极深入基层,围绕会议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样,在审议议题时就有了更多的发言权,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准确、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在调研方式上,采取集中调研与平时调研、常委会重点调研与委托乡镇人大调研、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民意调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办法,扩大调研范围,拓展调研层面,丰富调研内容,切实提高了调研的科学性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