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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在阿克塞召开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39:06

20个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出席会议


62425日,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在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召开。
  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浙江、湖北、重庆、湖南、贵州、广东、广西、云南、青海、甘肃等省市的20个自治县(旗)人大常委会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120多人。甘肃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应邀到会祝贺并讲话。
  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是由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起成立的,并于20095月在湖北省长阳县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联席会成员单位涉及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16个少数民族,参会范围广、影响较大。会议旨在加强各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工作联系,推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增进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友谊与协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工作水平。
  此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紧紧围绕各民族自治地方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的主要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各自治县(旗)分别介绍了基本县情。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和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等5个成员单位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其他成员单位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规定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提出了许多有见解、有深度的新观点。
  会议就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民生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配套建设达成共识。
  据悉,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0年下半年在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召开,会议议题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