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40:01
学习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洛桑灵智多杰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朱志良、马尚英、孙效东、崔玉琴,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和代工委、研究室、办公厅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会。
与会者认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听取了大家的学习体会后,洛桑灵智多杰说,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已联合发文,对学习贯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纪委要按照规定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