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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征集201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47:01

    20109月中旬,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发出通知,征集201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为做好2011年的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编制2011年立法计划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初步设想下年度的立法计划拟制定8-9项(其中修改项目应当占有一定比例),预备2-3项,批准1-3项,调研起草15项左右。并向各相关单位提出了对2011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具体要求:第一、各单位所报项目应当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民生问题,体现构建和谐甘肃的内容,坚持急需的、成熟的先立的原则。第二、项目应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为基础。制定、修订项目原则上一是从上年计划中未完成的制定、修订、预备项目和调研起草项目中选择。二是从2010全省法规清理中需要列入立法计划修改的项目中选择;调研起草项目原则上要从上年计划所余的调研起草项目和规划里的项目中挑选。第三、所报制定、修订项目必须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已调研论证且有起草好的文本,就重大事项已做过协调沟通并有说明;所报调研起草项目也要具备初步框架;个别不在规划、计划中但确实急需出台的项目,须经项目论证程序后报审。


联系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赵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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