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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征集201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47:18

最近,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立法联系点和立法顾问,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发出通知,征集201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为做好2011年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开始着手编制2011年立法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各单位所报项目应当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民生问题,体现构建和谐甘肃的内容,坚持急需的、成熟的先立的原则。项目应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为基础。制定、修订项目原则上从上年计划中未完成的制定、修订、预备项目和调研起草项目中选择,从2010年全省法规清理中需要列入立法计划修改的项目中选择。调研起草项目原则上从上年计划所余的调研起草项目和规划的项目中挑选。所报制定、修订项目必须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已调研论证且有起草好的文本,就重大事项已做过协调沟通并有说明。所报调研起草项目也要具备初步框架。个别不在规划、计划中但确实急需出台的项目,须经项目论证程序后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