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全国人大甘肃省市(州)、县(市、区)人大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开班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5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颁布实施来,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依法监督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101日,《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监督法〉办法》正式实施,对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进行了必要细化。为了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和甘肃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切实加强全省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112日,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全国人大会议中心承办的甘肃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开班。来自我省各市(州)、县(市、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是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结合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职权的实际需要举办的一次层次较高、规模较大、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到培训班看望全体培训人员并作重要讲话。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主任章晨、十一届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预算法修改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组长姚胜等专家学者应邀就《监督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实施监督法的方法和措施及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预算监督的问题作了专题讲座。
  洛桑灵智多杰在讲话中说,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就是在回顾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实践经验的同时,通过进一步学习,加深对《监督法》的理解;针对贯彻实施《监督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把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我省的《实施〈监督法〉办法》推向深入,把我省的人大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洛桑灵智多杰说,《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举措,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起点。贯彻实施《监督法》,对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严格监督程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洛桑灵智多杰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为《监督法》和《甘肃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执法主体,对于贯彻落实好一法一办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全面领会、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增强监督意识。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立法精神,把思想认识和工作安排都统一到《监督法》的精神上来,为《监督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自觉依照《监督法》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监督的规范性。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工作中,要自觉依照《监督法》和《甘肃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制定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解决好如何确定监督重点,如何选择监督方式,如何严格监督程序,如何取得监督实效等问题。
  洛桑灵智多杰强调,要全面落实监督职权和任务。《监督法》明确的七种监督方式是一个整体,不可偏废。只有全面履行、综合运用,才能保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监督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长期以来,地方人大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虚置,这项监督比较弱,今后要扎实做好这项工作。《监督法》提出了阳光监督的理念,要求监督工作增加透明度。专项工作的监督情况,包括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情况,都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这些方面都是《监督法》对监督工作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树立起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履行好《监督法》规定的职责。
  洛桑灵智多杰说,监督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人民群众对此寄予的希望也特别高。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观念,以贯彻《监督法》、《实施监督法办法》为契机,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在监督内容上,要加强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法律和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在监督方法上,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期间,与会的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认真回顾总结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经验,互相交流了在监督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参加培训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既学习了理论知识,又总结交流了实践经验,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工作的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