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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甘肃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交流材料摘要(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51:49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对各级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2010112日至6日,全国人大甘肃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与会者回顾了甘肃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经验,并针对贯彻实施《监督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讨。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认识,必将推动甘肃省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规范监督程序  创新监督方式  增强监督实效


——全国人大甘肃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交流材料摘要(上)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
  注重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既为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添了强大的动力,又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新的起点和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水平,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天水市把围绕工作大局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贴紧经济社会实际、贴紧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在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重点把握了4个环节。
  ——精选监督议题。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上,精心拟定监督议题,详细制定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机制。通过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关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的暂行办法》,规定凡听取和审议的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决定报告是否被通过,对未通过的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重新整改后再报告及责任追究的制度。去年,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发展中医情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进一步加大常委会监督的力度和影响。
  ——拓展视察覆盖面及深度。在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和执法检查过程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结合审议议题,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视察,形成视察报告,以便常委会更充分地审议专项工作和执法检查报告。
  ——加大跟踪督查力度。针对多年来审计报告跟踪监督机制不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力且屡审屡犯的问题,常委会将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审议,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逐步建立审计整改问责长效机制。同时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强了对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建立完善了整改报告制度。


  武威市人大常委会
  严格监督程序,丰富监督内涵


  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坚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依法履职与工作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在实现监督内容和形式有机统一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广开民意渠道,多方征求意见,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确定为监督重点,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时效进行操作,把增强监督实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强化工作评议,规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在坚持完善工作视察、分组审议、联组发言、根据需要作出决议决定、转达审议意见、跟踪监督整改等做法的同时,增加了会前公告议题、开展专项工作调研;会上安排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直接听取审议意见、接受询问;会后及时向代表、社会通报和公布听取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及其落实情况等程序,促进了审议监督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还采取公开向社会征集、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确定审议议题,启动程序一抓到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如今年该市选择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和市公安局进行工作评议,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有力地推动了上述部门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要求,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武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为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09年,市政府共出台12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报市人大备案,市人大出台的1件规范性文件也按规定报省人大备案。今年1至10月,市政府出台的8件规范性文件也已全部报市人大备案。
  ——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从法律培训、明查暗访、结果公开、跟踪整改、依法纠正等方面探索突破。如去年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执法检查,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县两级人大联动,三级代表带头的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实行记者采访与执法检查分别进行,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有机结合的办法,采取了明查暗访,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现场采访,跟踪监督,依法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分类排队,新闻媒体公开报道整改结果等四项新举措,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收到了良好效果。
  ——强化计划、预算审查,力求取得实质性监督效果。该市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对接,在修订预算监督程序的基础上,制定了《武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批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预审、部门预算监督、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投资监督,力求做到监督到位,监督到点子上。市审计部门根据财经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报告初审意见,把上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具体到了各个部门,为人大跟踪检查监督整改提供了翔实依据。在审议上年度决算和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时,委员们对逐步增加部门预算审查、财政超收支出项目审查、重大项目投资审查监督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了高度重视和配合支持,工作实效明显提高。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
  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近年来,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促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计划预算审查。坚持提前介入,监督关口前移,逐步规范了计划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完善预算审查程序,形成了在人代会期间由财经工委初审、主任会议讨论、人大常委会集体审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专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五审制,闭会期间由财经工委初审、主任会议讨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三审制,增强了预算审查的权威性。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和促进预算的执行。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打造两都、弘扬三苦精神、建设四大基地、实施五大工程的全市总体发展思路,先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抗旱生产、工业发展、引洮工程、项目建设、就业和再就业、设施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实事办理、文化产业、五五普法等20多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法检两院关于案件执行、两庭建设、法律监督、民事行政检察、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110多条,分别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如为了把引洮工程这一定西人民的圆梦工程实施好,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先后深入重点受益区渭源县、陇西县和安定区,就引洮供水一期配套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提出了要进一步靠实责任、科学制定配套项目规划、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前期经费投入、尽快启动实施配套工程的意见;今年通过对政府实事办理工作的视察,又提出了落实工程监测和检测责任制、严把工程质量等建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2007年和2009年,面对年初全市旱情严重、人畜饮水困难等不利形势,在组织调查组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和农资市场,对春耕抗旱生产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审议,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农村人畜饮水,强化协调服务,推广良种良法,搞好支农信贷支持,促进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为全市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基础。围绕深化司法改革,通过帮助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提出改进意见,支持配合市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了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该市中院的这一创新举措,已被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之中。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按照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对就业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坚持开展工作评议。坚持每年对两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通过采取座谈汇报、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形成评议调查报告,并经常委会评议后集中反馈,督促整改落实。3个月的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及时审议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始终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加强监督的重要途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热情接待,及时受理,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007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0多件,绝大多数得到了办理落实,对不能解决的也给当事人及时作了答复,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群众利益。
  ——启动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于2009年制定了《定西市人大常委会实施〈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办法》,启动实施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
  四个结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努力促使监督法的要求与监督工作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着力改进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根据监督法内容深入开展调研。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该市每年年初都制定《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点》,对监督议题、重点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单位等作出详细规定。办公室根据常委会领导调研活动提出具体安排意见,列出实施计划表。常委会领导安排一定时间用于工作调研,由相关工委牵头开展专题调研,为贯彻实施监督法提供了实体内容和工作载体。
  按照监督法要求确定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确定了两种主要形式,即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规定了6条确定议题的途径。在议题的选定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选择事关新农村建设、优势产业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议题,重点选择群众看病就医、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事关和谐的民生问题;重点选择社会普遍关注的农民增收难、中小企业贷款难、法院判决执行难等难点问题;对从各种渠道收集的议题进行比较权衡,真正把那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为实施监督的重点议题,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确保人大监督不流于形式。
  根据监督法要求改进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对监督工作进行了一些探索、尝试,表现在监督的形式更加科学,监督的内容更加合理。对调研过程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意见,在事前沟通的基础上,会前向监督对象进行了书面反馈;监督对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了工作报告,从而使报告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该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一府两院向市人大常委会送交会议材料的程序和格式要求的意见》,要求一府两院规范被监督程序,切实增强规范意识,提高了监督工作规范化运作水平。在审议阶段,努力在提高审议质量上下工夫。如由集中审议改为分组审议、建立常委会审议中心发言人制度、适当延长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时间、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措施,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同时,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力求做到审议有决,答复有果,代表满意,保证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在实施监督工作中,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思想,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一是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以法律监督的效力提高工作监督的效率,以工作监督拓展法律监督的外延。如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领域的监督,积极做到了两种监督相互促进的作用。二是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结合起来,专项监督抓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综合监督立足常规,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如通过听取市政府食品药品、节能减排等工作报告,促进了庆阳市食品安全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目标的实现。三是把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结合起来,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再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力求一抓到底,抓出实效。20096月,运用跟踪监督的方式,对常委会发出的关于科技进步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市政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促进了依法行政,增强了监督实效。四是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对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等手段,既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又按照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两者互融互补,使监督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
  探索中不断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


  贯彻好监督法关键在人大常委会,重点是严格要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在组织实施中认真贯彻落实。在具体实践中,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根据自身实际,坚持依法监督与创新方式相结合,使监督行为更规范,工作方式更丰富,监督实效更明显,人大监督呈现新局面。
  ——法定程序得到严格执行。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工作评议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有关监督内容、工作程序、时限要求进行了修订,用于指导各项工作。在年度工作计划和执法检查计划制订中,每年年底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着手对全年监督情况进行回顾梳理,结合市委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内容,掌握全市工作重点,找准监督重点,草拟来年人大工作要点,经主任会议讨论修改后,提交常委会审议确定。针对常委会各项审议工作,会前的调研、意见反馈、主任会议研究,会中的会议列席、重点发言,会后的重要审议意见督办等一系列工作程序都已经常态化,符合监督法的立法宗旨和内容程序。
  ——监督手段得到综合运用。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这些相对刚性的监督手段在市人大常委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运用。询问更经常,除一府两院领导和与审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列席常委会会议、回答询问外,在会前主任会议研究过程中,根据调研情况,要求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进一步了解情况。特别是在工作评议中,针对来自多方的意见,不偏听偏信,除调查核实外,加强同被评议部门的沟通,询问有关情况,综合判断,保证评议的客观公正。2008年,针对金鹏肇事案等3起久审不决的案件,对市法院进行了质询,促成了这3起案件的审结。今年,针对该市原鑫海纺织公司职工的问题,组成特定问题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主任会议研究讨论了调查情况,向市委提交了调查报告。
  ——工作方法更加灵活。人大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人大监督如果不创新,很容易陷入僵化,容易造成监督疲劳,使人大监督流于形式。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握监督法精神,在依法开展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今年,在总结近年来工作评议经验的基础上,在对司法、城乡建设管理等8个部门的工作评议中,采取了背靠背的个别谈话方式,从而保证了更真实地掌握这些部门的服务对象、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近年来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上,提前介入政府交办环节,确保交办准确,避免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转回其所在单位,自己给自己答复的空转现象。在办理过程中,先后确立了重点督办现场答复等形式,加强了办理部门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提高了办理质量。
  ——审后督办更有力度。监督法虽然要求一府两院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但在如何督办上并未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都在这方面进行着探索和研究。该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审议意见的督办方面也进行了一些尝试,督办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使一些重要审议意见落到了实处。2009年,针对审议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所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法工委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督办,并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今年,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要求审计部门对审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授权财经工委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问效,8个方面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催生了政府相关文件的出台。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努力提升民族地区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近年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并加以规范和完善,努力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并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工夫,进一步提升了民族地区人大监督工作水平。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党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人大监督工作必须要服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发展这个大局。近几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州委提出的“1522253”发展战略,围绕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审议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快速、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州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工夫。在搞好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选准审议议题。议题的内容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才能通过人大审议产生良好的效果。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确定审议议题主要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执法检查中、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等几个方面来确定。监督议题确定后,州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调研时深入基层,注重了解工作的进展、工作的措施、工作的成效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为常委会实施监督提供翔实的依据。审议时客观公正、正视问题,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并提出富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促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或在适当的时候听取专项汇报,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增强人大的监督实效。
  按照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整体要求,州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行使监督职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时,综合运用组织调查、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增强常委会监督的针对性。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围绕水电、旅游两大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强化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监督,围绕扶贫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和计划、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围绕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保障性住房、一特四化等重大事项具体监督,并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为加快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加大监督力度,树立监督权威


  《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监督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工作,依据《监督法》的规定,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开发、工业经济发展、旅游产业开发、环境资源保护、社会保障、和谐社会建设等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制订监督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项工作评议等方式,依法行使监督权,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有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开展了全市公路建设、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抗震救灾款物发放视察和全市环境保护督查;对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水土保持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秦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进行了调查;对全市法院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法》实施之后,就如何加强对部门的工作监督和干部的任后监督进行了积极探索,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出版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等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调查评议,在听取和审议了部门的工作报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将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了监督质量。西和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城区入室盗窃案件频发等问题,20075月份听取和审议了公安局的社会治安工作报告,认为公安局在工作报告中避重就轻,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困难、不谈职责,没有落实法工委的审查意见,责成县公安局重新专题汇报,加大了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效果,树立了监督权威。文县人大常委会在如何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在任免干部时严把六关,即任职提请关、任前考察关、经济审计关、法律考试关、民主测评关、供职报告关,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增强了他们的依法行政水平。
  《监督法》实施后,在市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举措,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监督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一府两院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反映情况,请求监督的频率明显增多,研究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速度明显加快,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