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立法后评估调研组来我省调研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52:02

1110,来甘调研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立法后评估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科技、教育、财政、知识产权等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199372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20071229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自主创新,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投入制度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此次对《科学技术进步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后评估调研组主要针对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由于财力、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因素制约,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投入的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同时,大家针对各自工作实际,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还对参加会议的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负责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据悉,为了做好《科学技术进步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了四个调研组,分赴各地进行调研,同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站上设立了调查问卷,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