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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53:48

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126日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在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闭会。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朱志良、马尚英、孙效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开勋及委员44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实施选举法细则》;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兰州市保护城市重点公共绿地的规定][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兰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办法]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兰州市促进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办法]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甘肃省副省长张晓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代表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