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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维护市场消费价格秩序 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质量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6:54:03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注物价和民生问题


今年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大。这些问题,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近几个月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会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研究和沟通。在最近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物价问题再次成为了常委会委员们关心的问题之一。


委员们认为,今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持续上升,对一些低收入家庭的负担有所加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物价过快上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刘伟平代省长作出专门批示,冯健身副省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10月份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发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切实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通知》等文件。省上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专题研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


委员们说,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温家宝总理最近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希望省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争取中央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委员们建议,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生活需要,需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促进副食品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二是控制调价措施,清理整顿相关收费。三是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监管。四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五是适当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发放价格临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