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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03:37

通过有关条例决定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


  本报讯 (记者 薛斯远)为期5天的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后,于7月29日上午在兰州闭会。
  当日的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开勋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尚英、孙效东、崔玉琴、周多明及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通过了《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通过了《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通过了《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牲畜引进防检疫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朱志良,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