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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决定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9日至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05:51


11月22日至24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兰州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张开勋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尚英、周多明及委员43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朱志良,副省长咸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列席会议。


11月2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育荣作的关于《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姚振华作的关于《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沙拜次力作的关于《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说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郑玉生作的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马发明作的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韶珊作的关于修订《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说明,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伟民作的关于检查《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郑玉生作的关于2011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张政民作的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工作汇报。


11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9日至13日在兰州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