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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促进甘肃跨越崛起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06:33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亮点扫描


编者按: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中共甘肃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重点,争创一流,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1年是常委会有史以来立法数量最多的一年


2011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了15件法规,其中完成法规制定项目10件,法规修订项目4件,法规修改项目1件,是省人大常委会有史以来制定、修订、修改法规数量最多的一年。


一年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围绕立法计划项目,认真履行统一审议职责,先后召开委员会会议11次,对《甘肃省林业生态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等10件法规案和《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甘肃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修改)》等5件法规修订(正)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共向常委会会议提出13件法规草案二次审议稿、15件法规案建议表决稿、28份审议结果和修改意见的报告。


围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积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立法指导思想,突出立法质量,积极主动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加强立法协调,力求形成立法合力和共识。二是充分发挥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作用。三是加大立法调研力度,力求调研工作扎实有效。四是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力求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实现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化、常态化。五是坚持从省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六是实施了法规案委托起草。


创新审查方式,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在原有多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的不断深入,制定和修改了备案审查处工作职责、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通报制度,规范了登记格式、初审程序,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截至2011年10月底,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10件,其中省政府、兰州市政府规章10件,省政府文件156件,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44件。


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


全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2011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组织实施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调研和全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调研。其中,调研报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1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2011年6月,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组织调研组,深入甘南州、临夏州和张家川县、临夏市、合作市、卓尼县、碌曲县、临潭县等民族地区,开展了为期15天的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调研展开前,调研组在兰州组织召开了“关于甘肃省开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调研座谈会”,省直13个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介绍相关情况。整个调研工作紧紧围绕特色产业点、建设工地、人饮工程、学校、医院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开展,既注重了宏观情况分析,也突出了典型经验总结。调研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我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社会事业发展缓慢,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虽有增加但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小,支持藏区建设重大项目进展缓慢,干部职工待遇政策落实不力,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亟待加强,民族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等困难和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事业投入、民生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对口帮扶、配套法规建设力度等11条意见建议。此次调研,为全国人大提供了较为详实和全面的决策依据。


2011年3月至4月,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在听取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深入临夏州及积石山、东乡、广河县,对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进行调研。同时召开了省人大4个专委会和省发改委等省直13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同商讨加快临夏州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调研报告形成后,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向省政府作了转送。调研报告客观反映了近年来省政府支持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主要举措和进展情况,深入分析了跨越式发展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从加大非公经济转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改善民生和扶贫攻坚力度,以及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临夏回族自治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好评和省上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1年6月至7月,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全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调研。6月,调研组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调研组赴临夏州、甘南州、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和敦煌市、夏河县进行了调研。7月,调研组又赴兰州市、白银市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不断提高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侨法的力度;加强侨务工作基础建设,为侨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开展侨情普查,特别要努力做好新移民的工作;积极落实国务院侨办等九部委文件精神,尽快出台我省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等意见建议。调研结束后,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并向省政府转送了审议意见。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创新工作方法 提升监督实效


2011年以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加强法制宣传、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以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为主要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注重监督实效,取得了较好效果。


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起步之年,2011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并作出“六五”普法的决议。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听取了省直相关部门汇报,于4月中下旬分两组赴陇南、甘南、平凉、定西四市州及所辖县市区,邀请当地部分省人大代表共同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认为,过去的五年,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五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创新载体,普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对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建议。同时,为常委会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调研报告和决议草案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时,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普遍赞同。


本届以来,常委会围绕司法领域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连续几年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011年9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8月上旬,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赴张掖、金昌、白银、临夏四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了前期调研。常委会会议审议时,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调研报告谈成绩客观实在,谈问题切中要害,谈建议具体可行,进一步体现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推动法院研究解决队伍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


2011年6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是继2010年后,第二次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对法律的学习宣传缺乏深度;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然薄弱,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城乡差距大等问题;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滞后,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虽然逐步推开,但服务范围、项目、质量等都与老年人养老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乡村居家养老服务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民办养老机构优惠政策难落实;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等。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检查组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


专题调研直指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


2011年,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两次专题调研。


开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专题调研。2011年5月至8月,对我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两个专题进行了调研。在安排并汇总全省14个市州和各县市区及省直有关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的同时,听取了省财政厅、省审计厅情况汇报并赴庆阳、平凉两市开展实地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关于开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专题调研报告》和《关于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专题调研报告》。


开展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调研。2011年10月,对2011年我省确定的58个重大项目及16个开展前期工作的预备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听取了省发改委等5个部门的情况汇报后,两个调研小组分别赴兰州、武威、金昌、天水、平凉、庆阳等地重大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听取了项目所在地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的情况汇报。调研组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应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和征地拆迁中的难点问题、重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研究和制定项目竣工后营运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加促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项目比重、强化政府部门协调服务职能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并向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注重工作实效  努力破解难题


2011年3月31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联组会议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在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尚属首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属于国家的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工程和投资量大,涉及面广,实施十年来,成效很大,问题也不少,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2010年底,国务院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确定我省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区近3.15亿亩,中央每年给我省安排投资10.64亿元,十年共安排106.4亿元。2011年初,在国家实施二期工程前的准备阶段,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带队,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一起,冒着大雪,赴甘南、陇南、天水等地就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调研报告,提出了“坚持依法治林、建立长效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支持后续产业发展、科学编制二期方案”五个方面的建议。联组会议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如何科学编制工程二期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切实解决一期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向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了提问。会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联组会议审议意见书面向省政府作了反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函报告了这些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2011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把研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确定为2011年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会议的中心议题。8月中旬,在平凉召开会议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讨,在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设上形成了六个方面的意见和共识。一是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转主体地位,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二是解决好农村土地所有权人权利虚置问题,落实村民对土地产权占有、使用、收益等方面的话语权,有效约束和限制个别地方在征地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村镇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注重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全省村镇规划编制的全覆盖。四是制定出台土地出让金管理细则,将耕地质量建设资金纳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使用范围;五是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用于耕地质量监测、中低产田改造和耕地资源调查等工作;六是积极探索赋予农村宅基地与城市住宅用地相同的交易权和收益权。


对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和加强林业发展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2011年10月下旬,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织采用走访调研的新形式,分别前往省农牧厅、省粮食局和省林业厅,深入了解我省落实粮食扶持政策和加强林业发展建设的情况。11月上旬,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和加强林业发展建设研讨会,听取了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重视粮食平衡省的特殊性,增加对甘肃等粮食产销平衡省区的扶持政策”、“加大对旱作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政策扶持”、“增强农作物防灾减灾的政策扶持力度”和“巩固甘肃退耕还林成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实行分类指导,提高造林补助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善林区基础设施条件”、“重视林业法制建设,增强林业法制观念”等建议,为我省进一步落实粮食扶持政策,加快林业发展开拓了思路。


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连续两年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0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曾牵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2011年4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再次对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使执法检查工作更加全面深入,检查组首先委托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自查活动,分析研究各地存在的问题,对有共性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5月,召开了由省卫生厅等6个单位参加的食品安全汇报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关于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赴兰州、白银等地,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协调机制、监管能力建设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了解到,我省食品安全工作中具体存在着食品安全法地方性配套法规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力度不够、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保障能力薄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有待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隐患较多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法地方性配套法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预警水平和风险监测能力、加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建议。


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通过法制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十分重视地方环境资源立法工作。2011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慎重选项、急需先立、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增加立法透明度和提高群众参与度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主要手段,积极改进立法工作,努力使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发展循环经济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将发展循环经济确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9年,国务院确立甘肃省为全国第一个循环经济示范省。2010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全省进行了调研并启动了循环经济立法工作。立法调研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八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在2011年11月22日至24日召开的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提交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甘肃作为全国第一个循环经济示范省,该条例草案走进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程,标志着甘肃将通过法制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为做好循环经济立法工作,在2010年与省工信委共同调研、论证、起草草稿的基础上,2011年3月22日,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会同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先后前往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和相关省区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协调各方关系,合并修改了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分别起草的草案稿,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了专题论证和综合修改,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优质高效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为中心,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重点,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代表培训,精心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的同时,注重实效,优质高效协调督办代表意见建议。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我省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873件,代表工作委员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督办。一是及早交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刚结束,就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二是加强与代表的面商和沟通。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积极协调,采取电话联系、登门拜访、信函等多种途径,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着力提高代表的满意度。对于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进行专题研究,重新办理答复,直至代表满意。三是不断加大现场办理力度。2011年省政府系统安排代表建议现场办理43场次,省上有关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共解决资金8000多万元。四是重视协调办理。随着代表建议质量的逐年提高,涉及内容也由单元化向多元化、由个案向综合方面转化,许多建议所提问题牵扯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通力合作,联合办理。代表工作委员会积极协调,明确各方责任,与有关厅局密切配合,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办理结果统计显示,由于各级都加大了办理工作力度,代表所提建议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270件,占建议总数的30.9%;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407件,占建议总数的46.6%;暂时不能解决,留待以后研究解决的(C类)196件,占建议总数的22.5%。其中A、B两类建议677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77.5%,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