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卢吉平 通讯员李莉)为支持小微型企业快速发展,我省自去年12月1日起将增值税起征点调到最高档。新政策执行以来,共有211661户纳税人享受了免缴增值税优惠政策,共计免征增值税2574万元,同比免税额增幅达117.76%。
据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增值税起征点调到最高档,不但减轻了纳税人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和再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还将进一步加快我省非公经济的发展,对促进我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