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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制度设计中应更多地放权于企业和消费者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5:59:44

 


张屹山、刘海英在《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2期撰文认为,基于市场经济中权力主体博弈研究可知,对于中国经济系统而言,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都是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力主体,整个经济资源的配置是由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通过权力博弈实现的。
  他们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向以分权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进行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进程本质上就是中央政府不断放权让利的过程。随着近年来分税制等一些改变政府内部权力结构政策的实施,地方政府从中央政府那里获得了更大的权限。这种分权的结果,一方面激励了地方政府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中国经济规模的高速扩张;另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并没有将权力继续下放给企业和消费者等经济主体,而是利用自身集权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统帅,在此基础上直接与其他地方政府之间展开竞争。
  他们说,政府经营城市这种提法在中国确实有其合理性,因为政府运用经济和行政权力可以强制实现以投资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然而,过分强调地方政府主体权力对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并不总是可取的。这是因为,高质量的可持续经济增长必须以高效的资源配置为前提,市场机制是保障资源有效配置的最重要手段,而市场机制建立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系统内不同参与主体经济权力的对等,相同主体经济权力和责任要对称,这是通过权力博弈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政府经济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过度介入削弱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因此,中国各地方政府在制度设计过程中应该向企业和消费者下放更多权力,提高后者的经济权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