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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代表团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11:27


连日来,甘肃代表团分组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澳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


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被提请大会审议,这是这一重要法律自制定以来第二次“大修”,也是近年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次总结。代表们在审议中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梁明远代表说,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增加和细化了条文,更为科学合理地设定了程序,法律用语和文字表述更加准确、成熟,亮点很多,完全赞同。建议在审理期限上应区别对待,将死刑案件二审及复核案件的审理期限明确规定为5个月,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有刑诉法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再做相应的延长。


乔汉荣代表说,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是在反复论证、多次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刑事犯罪方面出现了新情况,致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侦查、监督和审判过程中出现一些新问题的情况下进行的修改。修正案草案解决了当前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周多明、武卫东代表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仅是重视程序性规定的重要体现,更是司法理念上的一个很大改变。修改的内容都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规定还很人性化。建议修正案草案通过后,要下决心抓好宣传落实,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水平,否则再好的条文也形同虚设。


江亦曼代表说,在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应明确规定妇女代表的比例。在农民、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选举中要把真正有能力的代表选出来,确保他们能够参政议政。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维护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有很大的进步。


刘大江代表说,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修正案,既有利于更加充分地体现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了拘留、逮捕后及时送看守所羁押,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和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制度,这些将从制度上防止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