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突出(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13:20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为了做好全年的工作,年初,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继续坚持“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目标,制定了2012年工作要点,为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指明了方向。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
立法工作:编制《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2016年地方立法规划》,制定2012年立法计划。审议《兰州市航道管理办法(草案)》(二审),调研并审议《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一审)、《兰州市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一审、二审)。废止《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对《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六部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法规“打包”修改,探索对《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建设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
法律监督:对劳动法、义务教育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代表法、档案法、《甘肃省旅游条例》、《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对市政府和县(区)人大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备案审查。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工作监督:审查批准2012年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201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兰州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1年市级财政总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1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调整安排意见的报告。依法对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人代会和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监督。
对兰州新区建设和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南北两山绿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以及法院的执行工作、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等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的报告。
代表工作:积极开展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对转方式、调结构、拓空间、治污染、畅交通、惠民生、促和谐等全市重大工作事项进行视察调研。坚持政情通报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知情知政、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全面督办代表的议案和建议,确定重点督办的议案,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现场督办,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
自身建设:坚持常委会定期专题学习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办好《人大建设》和人大网站,增强宣传报道的效果。加强对县区人大的工作指导。
白银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对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的考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把握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和标准,不断提高审查质量。
工作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加强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行政审计工作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情况、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报告。
适时组织开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适当采取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形式,强化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有效促进部门工作。
代表工作:及时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及时组建代表活动小组,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保证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坚持“两联系”制度,搞好组织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有效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及时整理交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办理情况,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实际落实率。
自身建设:办好《白银人大》和人大网站,通过国家和省、市各种媒体宣传报道白银市人大工作,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适时组织召开全市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交流履职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联动和业务指导,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定西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记者采访团,深入各县区及其重点区域,就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采访宣传。
工作监督:对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等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市级决算。加大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土地流转、学校布局调整、优抚政策落实、公立医院运行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确定2个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工作评议对象,对其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代表工作:依法选举产生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建立代表活动小组,完善活动网络,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推动代表小组活动深入开展。编印代表学习资料,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定期向代表寄送文件资料,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第三季度,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继续坚持办理销号制度,抓好对上年度B类建议的跟踪督办。改进督办方式,加强办结答复前的审查,切实提高办理落实率和代表满意率。
自身建设:编印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制度,抓好机关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机关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常委会工作协调高效运转。努力办好《定西人大通讯》和定西人大网站。
武威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跟踪落实《价格法》、《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时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制,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组织开展好“陇原环保世纪行”在武威市的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工作监督: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跟踪落实《价格法》、《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适时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制,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组织开展好“陇原环保世纪行”在武威市的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代表工作:组织在武全国、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采取走访代表、召开代表分片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两期代表培训班。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采取重点督办、现场督办、挂牌督办等方法,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自身建设:办好《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武威人大》、《武威人大工作》等刊物和简报,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切实提高人大宣传工作水平。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会法》、《节约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工作机构,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能,认真做好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主动上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决议决定。
工作监督:对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2011年市级财政总决算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财政总决算。围绕关系长远发展、民生改善、文化发展、社会管理创新等重大事项,研究确定相关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对市政府廉租房建设分配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加强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所作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一府两院”执行重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保证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听取市政府关于近三年来社保三项资金缴费和使用情况、城建工作、粮食管理工作、宗教工作、卫生工作、城乡低保工作、全民健身工作和市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订阅有关报刊。围绕旅游产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农民增收和人大代表履职等工作,组织代表外出学习考察。落实“双联系”制度,规范代表小组活动,畅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渠道。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活动。
自身建设: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落实完善《人大宣传工作方案》,丰富人大网站功能,构建网络审阅工作报告平台。继续办好《嘉峪关人大》杂志,及时反映常委会和代表的工作动态,提升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平凉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对《劳动法》、《水法》、《防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执法检查。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程序,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作出常委会审议意见,促进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及时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并召开颁发任命书大会。
依法审查批准2011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认真听取和审议2011年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决定落实、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和超收收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中小学教育、乡镇卫生院建设和法院婚姻家庭类案件审理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调研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代表工作:举办一期新当选的市人大代表业务培训班。坚持和完善“双联系”制度,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向代表通报“一府两院”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议政渠道。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继续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重大活动的参与面。及时交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
自身建设:以创建“五型机关”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继续推行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制度,修订完善代表、人事任免和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人大宣传工作,通过常委会公报、工作简报和媒体、网络等载体,扩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工作实践的宣传报道,依法公开常委会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
法律监督:对《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继续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各项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关于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报告。对全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全市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情况、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对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代表工作:举办市人大代表及人大干部培训班。召开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查、视察、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等情况登记工作。安排“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组织走访基层代表,了解代表的履职及生产、生活情况,征求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
自身建设:组织召开全市实施《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暨劳动用工纠纷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和县(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努力提高司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支持和配合新闻单位办好人大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提高《庆阳人大》简讯的质量。筹备召开全市人大理论宣传工作会议,开展人大宣传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好新闻”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