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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5:55:15

20081229省十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8年工作总结


 


2008是省十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以来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农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快地方农业立法,积极实施法律监督,广泛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各市州人大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加快地方农业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按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农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提前介入的方式,相继组织参与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草案)》等3部法规的起草、调研、修改、论证和审议工作。


(一)制定《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农产品质量管理体制不顺、法规不全,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受到很大制约。常委会提出制定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拥护。本届人大农委一组成,立即投入到此项工作中。3月份,先后赴张掖、兰州、天水3市的8个县区进行省内立法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4月份,又赴河南、贵州、四川3省进行了省外立法调研,学习和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作法,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立法提出了建议。同时,将调研成果及时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农牧厅等单位沟通、交流,多次讨论修改法规草案,力争在议案提交常委会前较好地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法规草案的成熟度,保证了法规草案的质量。在9月份专委会审议省政府提交的议案时,委员们认真研究,提出了切合我省实际的审查意见,为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审和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中小企业数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不仅是全省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市县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更是是吸纳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然而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一直并不宽松,尽管省委、省政府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出过多个决定,但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才能解决。5月份,省政府建议尽快出台该条例,本着急需先立的原则,农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中小企业局,先后就我省中小企业的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省内外立法调研,总结出目前制约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四难一差”问题,即:“融资难、创业难、创新难、市场开拓难,服务体系差”,在具体条文的起草修改中,针对这些问题,突出了资金支持、权益保护的主题,强化了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的内容。11月份,农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及时向常委会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在11月份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了一审。


(三)调研起草《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草案)》。林地保护是我省当前十分突出的一项工作,关系到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常委会主任会议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确定为今年立法制定项目后,农委立即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广东、安徽、江西3省,进行了省外调研,详细了解了外省林地保护地方立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7月份,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的执法检查,又进行了省内立法调研,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草案稿,为制定该条例作了充分的准备。由于省政府法制办的建议,主任会议决定该地方立法项目暂时搁置。


在地方农业立法中,农委从提高立法质量入手,突出抓了以下环节的工作: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法规起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法规起草、修改、审议的全过程,每次调研都形成调研报告,以送阅件的形式呈送常委会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论证会,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基层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对草案稿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努力畅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途径,努力使地方农业立法真正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二是坚持把握好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个原则。努力将这些原则落实到法规草案中,体现在对法规草案的审查意见里,既注重前瞻性,又注重操作性;三是坚持按法律程序办事,维护法制统一原则,注意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做到“不越权”、“不抵触”,避免重权力轻责任、重处罚轻服务、重限制轻保护的倾向,妥善处理法规涉及的利益关系。四是坚持联系协调,注意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于注重了这些环节,使今年的立法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了及时、合理、科学。   


二、依法开展执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强化监督力度的工作思路,农委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实施法律监督,积极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症结,寻求解决办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执法检查。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颁布实施十年之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的工作部署,农委具体承办并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一法一办法的执法检查。在十二个市州的人大常委会自查并提交报告的基础上,7月份,检查组分别赴张掖、金昌两市以及祁连山保护区,深入水源涵养林区、生态公益林区、封山育林区和封山禁牧区等林业建设一线,实地查看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工程,与基层同志、当地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座谈讨论。检查结束后,起草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检查报告,总结了全省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的成效,针对森林资源保护、河西生态安全、生态建设任务、国有林场生存和发展、林业投入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加快林业建设的六条意见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了汇报,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共鸣。


(二)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2月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农委参与组织了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赴榆中县视察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活动。通过视察,代表们较为全面地了解了目前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以及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对策措施,并形成了专题报告,向全国人大报告了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情况,为代表们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意见建议提供了基础资料。


(三)积极督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今年,常委会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临泽新华种猪场扶持力度的建议》确定为农委现场督办项目。为了做好督办工作,农委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机制,多次与代工委、省农牧厅协商现场办理有关事宜,为现场督办作了充分准备。626,农委主要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赴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督促省农牧厅办理该建议。省农牧厅负责人在现场就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了当面答复,当场决定拿出20万元用以该场发展,并表示从五个方面全力扶持,人大代表听后表示满意。另一项代表建议《关于将基础母牛及犊牛保护纳入人大立法范畴,保护我市牛产业发展基础的建议》由农委和法制委共同办理,农委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研究的基础上,与法制委共同研究,形成了书面答复意见,认为目前采用立法的形式保护基础母牛存在一定的困难,提出了从政策层面保护和发展基础母牛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可。


三、抓住“三农”热点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5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带领以农委同志为主的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分阶段深入庆阳、平凉、定西、武威和张掖5个市的8个区县、17个乡镇、20个村、21个农业综合开发示范点、2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10户龙头企业,以及省农垦集团总公司在河西所属的15家企业和事业单位,对全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省直农口有关部门的汇报,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和基层干部促膝交谈,从产业结构、标准化生产、产业投入到生产规模、生产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方面,对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认为在新形势下,我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发展不平衡;二是龙头企业规模小;三是深加工能力低;四是综合生产能力弱;五是资金投入不足。调研结束后,农委两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对策,理清发展思路,提出了调整结构做大产业、整合资源做强产业、抓好服务做精产业、推广科技做优产业、加大投入做实产业的五条建议,向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广泛关注和赞同。


(二)开展支农资金落实情况的调研。8月初,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农委会同财经委员会,对省直农口部门贯彻支农惠农政策和落实支农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研,并在常委会召开的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了汇报。9月份,根据洛桑灵智多杰副主任的安排,委员会又对这一问题作了深入调研,召开了省直6个涉农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近年来支农资金落实情况的介绍,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座谈讨论,认为我省在落实财政支农资金方面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投入机制不健全、资金缺口大、农资价格上涨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的相关制度、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健全财政对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加大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力度、依法监督支农资金落实的五条具体建议,向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报告。


(三)调研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开展情况。8月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为深入了解市州县(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启动情况,农委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定西、白银、临夏3市州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省委、省政府的这一措施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称赞。“六大行动”启动以来,各市州、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贯彻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目标责任体系,各项任务正在有序落实,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出来。专题调研报告以送阅件的形式送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单位,为省委、省政府及工作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针对农民增收问题,甘肃电视台专题采访了农委领导,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四、加强联系协调交流,增强农委工作合力
   年初,为了保证各项工作按程序、有计划进行,农委及时下发并分解细化了年度工作要点。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争取省市县上下联动,建立了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和谐共事的联系关系。首先积极联系省直农口各部门、有关涉农单位,注意提前衔接立法计划、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了联系点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开展。同时,热情接待来自捷克众议院、内蒙古、江西、天津的四批客人,较好地完成了接待任务,加深了与国内外议会和人大的相互了解和交流。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农委及时给地震最严重的四川省及我省内受灾的9个市州和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发了慰问信,组织委办全体人员多次捐款共计19000元,表达了对灾区人民的一份爱心。另外,向常委会和相关部门反映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地震受灾后面临的困难,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尽快恢复重建。


11月底,农委领导和综合处的同志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广西南宁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座谈会,与全国人大农委领导和各省区市人大农委的领导一起,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座谈了解各省市区人大农委的工作情况,扩大了共识,坚定了信心,更加明确了今后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思路和目标。会议结束后,农委以送阅件的形式,向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了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建议。


五、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本届农委组成以来,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线,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程序,转换工作角色,增强议事能力。同时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制度建设,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了专委会工作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决策体制和机制,制定了农委、农办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计划等,使委员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高度重视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由于重视了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建设,委办全体同志在全年工作中保持了旺盛的活力,在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中,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常委会和农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和保障。


在今年开展的建设学习型机关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农委按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和机关党委的安排,认真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实践科学发展的能力为目标,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大局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每周半天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不放松,农委领导带头学习,及时交流学习体会,三位主任分别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粮食安全问题和统筹城乡发展作了专题辅导报告,两位党员同志就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快农业法制建设、对解放思想和“三农”工作的认识等方面的学习体会,在支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一位同志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第七指导组指导的单位进行了科学发展观学习体会的交流。通过认真学习、积极实践,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极大地激发了大家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工作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11月底总结全年工作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同志们一致认为,农委、农办班子是个思想统一、团结活泼、和谐干事的班子,委办这个集体是一个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富有责任心的集体。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农”工作,重视弱势群体、弱势部门,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关系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创新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我省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好服务。


 


2009年工作要点


在新的年度里,农委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我省农业与农村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结合人大农委工作实际,团结带领全体同志,积极努力,艰苦奋斗,完成以下工作:


一、立法工作


2009年,我委计划将《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作为立法制定项目,在上年度省外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地保护的关系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调查研究,结合我省实际,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计划开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监督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开展执法检查的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开展执法监督。


三、调研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以及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精神,抓住我省“三农”工作的核心和主题,重点对促进农民增收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一方面监督检查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增收工作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省农民增收的主要障碍,提出解决和排除这些问题、障碍的意见建议,为省委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视察工作


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认真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及其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联系接待工作


加强和全国人大农委、各省(市)区人大农委、我省各市(州)人大农委、省直农口厅(局)以及机关各部门的联系,拓展信息交流的渠道。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地方人大农委的同志,到外省调研,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在本省市(州)选择12个县、35个乡作为农委、农办工作联系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通过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扬农委、农办的优良传统,会同有关部门,以热情、节俭、周到的服务做好对外接待工作,为开展各项工作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六、自身建设工作


1、继续按照省委和人大机关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措施,加强农委、农办领导班子建设,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着力点具体体现在为“三农”服务的工作上,不断提高和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把农委、农办建成学习型群体,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搞好立法、调研、检查监督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坚持按制度办事,充分发挥全体委员和每个工作人员的作用。抽出一定时间,邀请专家进行立法理论、人大工作规程和公文写作讲座,培养一支理论素质高、法律意识强、懂业务、爱岗位、守纪律、讲团结、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3、加强思想工作,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时了解和反映大家的要求,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开展工作创造和谐向上的环境。


七、办好两个会议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农委南宁会议精神,拟于上半年召开深化农村改革与人大农委工作研讨会,下半年召开全省人大农委主任联系会。通过上述“两会”,进一步加深农委、农办在深化农村改革、服务我省“三农”工作上的认识,增强与全省人大农委的联系,进而创新农委、农办工作机制,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