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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央决定和省委决策保持高度一致努力为全省跨越发展做贡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14:34


4月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等问题处置的文件和省委有关通知精神。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旗帜鲜明地拥护中央决定,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省委的决策和安排部署保持高度一致。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马尚英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张开勋,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发言。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中央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等问题的处置,是党中央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法纪尊严、警示各级干部的重要决定和举措,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政治智慧,充分体现了中央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彰显了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捍卫了我们党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立党为公的宗旨信念,深得党心、深得民心。大家一致表示,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按照省委的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模范地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在人大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坚持集体行使权力,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定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做好省人大的各项工作。


马尚英在会议结束时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和安排部署,全力抓好当前和今后的人大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党员干部都要坚决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完全一致,与省委的决策和安排部署保持一致。要从薄熙来同志的问题上汲取教训,加强学习,增强党性,自警自省,牢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从政。要深入贯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同志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当前我省黄金发展期、政策叠加期和奋力跨越期,坚定信心,奋力拼搏,依法履职,全力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大立法工作质量和监督工作水平,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认真做好“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实现“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目标而做好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