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在甘肃调研 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 调研“全国华夏文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15:52
4月16日,严隽琪副委员长(前)率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视察武威西夏博物馆。薛斯远 摄
4月16日至2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宗源为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朱永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严以新等为成员的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甘肃,先后到武威、张掖、嘉峪关、敦煌等地,实地考察了文物保护、“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听取了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和甘肃省“全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陪同检查,副省长郝远参加汇报会。
在甘期间,严隽琪对甘肃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她认为,甘肃省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近年来形成了相应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工作机制,并不断增加投入。同时,在文物普查、文物研究、抢救保护、合理利用、执法能力建设以及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实际工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有的方面还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甘肃的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具有很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后,大家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努力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严隽琪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自1982年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依法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的来看,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水平与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的地位还不相称,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文物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依法加以解决,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为了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保证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二是为了支持和促进这项工作,有利于开创文物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供有力保障;三是通过执法检查宣传法律。
严隽琪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决定部署了“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任务,明确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
严隽琪强调,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文物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文物凝聚着民族历史的记忆、体现了民族精神家园的结晶,是今天的中国人与祖先进行对话的一个载体,所以,它是无价的民族瑰宝。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事关国家的文化主权和文化软实力。贯彻实施好文物保护法,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将进一步促进中华儿女的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这也是中国文化的自觉体现。
在听取了关于建立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的情况汇报后,严隽琪说,大力弘扬华夏文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重要的文化资源遗存进行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任务。
严隽琪指出,甘肃历史悠久、厚重,无论是人文资源还是自然资源都很独特,又丰富多样,而且还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通道,是中华文化与异域文化、多民族文化交流、传播与和谐融合的一个典范。所以,提出建立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既有保护华夏文明、维护民族团结、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宏观考虑,也有自身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条件的现实支撑。相比全国其他地方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整体利益,也有利于促进甘肃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
严隽琪强调,建立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是甘肃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省情实际,着眼于文化强国和文化强省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一项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重大文化工程,在西北乃至全国来说,都是有着重要影响和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
在甘期间,严隽琪还走访民进甘肃省委员会机关,看望机关工作人员和会员代表,并同大家交流座谈。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她充分肯定民进甘肃省委员会的工作。她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在民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民进甘肃省委员会履职尽责、有思有行,工作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