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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于本月下旬召开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7:17:43


 


5月2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5月29日至6月1日召开。


会议对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共有11项:审议《甘肃省专利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兰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修改<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规定》;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周多明,秘书长张绪胜出席会议。常委会咨询员朱志良、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